1994年 分稅制
1994年開始實行的分稅財政體制,其主要內容是將稅改后的18個稅種劃分為中央稅、地方稅和中央地方共享稅,同時分設中央和地方兩套稅務機構分別征管。這項改革的直接結果是,中央財政收入占全部財政收入的比重,從1993年的22%上升到1995年的52.2%,2002年的54.93%,2003年的57.47%。
1994年 匯率并軌
1993年底,中國決定進行匯率機制的改革,1994年1月1日人民幣實現匯率并軌,從雙重匯率改為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并軌后的牌價定位在1美元兌換8.7元人民幣。從那時起到2003年12月,人民幣對美元匯率10年大約升值5%。
1995年 現代企業制度
1995年5月22日、6月26日江澤民先后在上海、長春召開的企業座談會上發表講話,要求堅定信心,明確任務,積極推進國有企業改革。他說,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特征“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這四句話,是相互聯系的統一整體,必須全面準確地領會貫徹。
1998年 積極財政政策
1998年為應對亞洲金融危機,防止經濟衰退中國政府采取了積極的財政政策.政府通過有目的的投資政策介入市場經濟運行,旨在以“儲蓄—政府投資”的方式吸納沉淀資金、維持經濟總量、帶動“儲蓄—自主投資機制”的恢復,但實際結果是體現為“儲蓄—政府投資—經濟增長”的直接拉動。
1998年 穩健的貨幣政策
1998年,為應對亞洲金融危機的沖擊和克服國內的通貨緊縮趨勢,為配合“積極財政政策”我國政府實行“穩健的貨幣政策”使我國經濟渡過了難關,而且維持了較快的增長速度。
1999年 債轉股
1999年8月,國家經貿委提出了債轉股的具體方案、條件和范圍,并宣布我國債轉股工作即將啟動。同時國務院又批準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銀行分別成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和東方資產管理公司。
2000年 農村費改稅
2000年3月,朱基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積極推行農村稅費改革,從根本上減輕農民負擔,并決定當年在安徽省進行試點,總結經驗后再進行展開。2000年當年,安徽全省農民總的稅費減少16.9億元,減幅達31%,農村收費走向規范,基本控制了“三亂”現象。
2000年 城鎮化
2000年6月13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于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10月,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五計劃”的《建議》指出提高城鎮化水平,轉移農村人口,可以為經濟發展提供廣闊的市場和持久的動力。是優化城鄉經濟結構,促進國民經濟良性循環和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措施。向全黨和全國人民宣布“要不失時機地實施城鎮化戰略”。
2000年 實施西部大開發
2000年10月26日,國務院發布33號文件,發布有關實施西部大開發的政策措施的通知。西部開發的政策適用范圍,包括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
2001年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2001年10月24日,國務院在北京召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就加快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進行部署。其主要目標是,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行政審批制度,并通過改革實現制度創新。
2002年 QFII
2002年11月7日,證監會、央行聯合頒布《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2003年 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
2003年9月10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實施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問題,提出了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指導思想和原則、主要任務及政策措施。會議指出,支持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加快調整改造,是黨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
2004年 綠色GDP
GDP有其局限性,它只反映了經濟發展,卻沒有反映出經濟發展對資源環境的影響,容易過高地估計經濟規模和經濟增長,給人一種扭曲的經濟圖像。綠色GDP是對GDP的一個補充和完善。2004年內,國家選擇北京、吉林、陜西、廣東、上海等6個省市作為試點,推行綠色GDP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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