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序盾
發生在北京西城區的一樁強行拆遷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當事者(被拆遷戶)拿出比秋菊還要堅韌數倍的精神,兩年上訪85次,感動了某些法官也感動了一些官員,他們做出了正確的判定和批示……然而,事情竟毫無進展。
盡管他們的遭遇已經令人十分同情,但我還是要說——當事者在上訪人群之中是幸運的,他們起碼見到了法庭沒有完全偏袒一方的判決,也起碼還見到和聽到管轄他們那一方的“父母官”同情的批示。這大概就是他們堅持上訪、決不放棄的精神源泉所在,他們對這個國家法制的信念尚存。
而更多的那些上訪者可能遭遇更為曲折,生存境況更為艱難,人生要更為凄慘,當眼淚和筆墨都干枯的時候,他們還能指望什么呢?
現代文明社會公民資格觀念的普及,使公司與國家及其公務員之間的關系變得更為復雜。公民資格既是某政治共同體的成員資格的同義語,又是由一系列權利和責任所確定的法律地位。通過政治權利、公民權利、社會權利和經濟權利的擴大,公民資格的范圍和概念也在擴大。國家有義務保障公民在教育、衛生保健、失業保險、老年退休金等方面的權利。國家應當保證每一個社會成員都感覺到自己擁有社會的完全成員資格。而作為社會基本結構的憲政體制應滿足四項條件:一是尊重法治;二是保護基本自由;三是保護財產;四是在公共政策制定中堅持多數決定規則。
我并沒有深入去調查北京市西城區在實施舊城區改造時,有沒有充分征求當地居民的意見。但是在一個真正具有政治文明的社會中,在制定約束性集體決策時,必須實現平等選舉、有效參與、寬容理解、廣泛包容以及公民行政最終控制權。公民資格在憲政民主體制中可以有充分的發展空間。
在世界發達國家的社會中,公民對政府的期望已經變得越來越明確,公共行政必須進一步趨向民主化、公開化;而保障公民權利,公民所需要的公共服務的質量是更迅速、更舒適、更有效和更容易獲得。要按照快速性原則、高效性原則、適宜性原則和易得性原則來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就需要政府和公民雙方共同努力。此種變革要求公共行政必須在行為方式和活動內容等方面超越傳統的時空觀,公共管理科學的產生能夠為政府滿足公民的高度期望提供原則、方法和途徑。而這種變革的實現脫離不了加強憲政與行政民主。
科學的發展觀要求我們首先要有客觀求真務實的唯物主義認識觀,摒棄脫離實際地關門獨唱高調。歷史也曾多次證明,每當放下架子、甘當學習、謙虛謹慎、直面現實、傾聽民意、修正弊誤,哪怕再危難艱險也能轉危為安走上坦途,事業日見昌盛。反之,我們也很難想象一個國家和社會怎么能健康地發展。
有黨“依法治國”的既定方針,有新一代領導者“以民為本”的治國理念,有全國民眾的殷切期望,在這個國家人民命運轉折的關鍵當口,我們還有什么因襲陳舊的觀念不能拋棄、還有什么世人皆責的體制包袱不能突破?!
(中國戰略與管理研究會文化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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