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當前,部分跨國公司在我國的企業無視我國法律,公開抵制組建工會,沃爾瑪、柯達、戴爾、三星等公司在華企業情形嚴重。一些企業情緒對立,態度傲慢,企業成立多年至今未建立工會組織。
外企到中國投資辦企業,是不是就等同于進入了租界,可以不受中國法律的約束?這樣的問題,相信誰都可以不假思索地做出準確的回答。但是現實卻讓人難堪,改革開放20多年
,《工會法》經2001年10月經人大修改頒布,也已經歷3個年頭。可是時至今日,已占我國從業人數很大比重的非國有企業,工會組織還是很大的空白。
非國有企業為什么敢于公開抵制組建工會?其實道理一點就透:落實法律的社會環境還太差,有關法律的腰還太軟。時至今日,不少地方還在把貫徹執行工會法與改善投資環境、發展地方經濟對立起來,認為嚴格貫徹實施工會法,會影響外商投資,從而影響當地就業和經濟發展。看著人家臉色、拍著人家馬屁的逢迎心態,人家能看不出來?如此這般,人家為什么不敢公開抵制呢?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發生了很大變化。但是,以工人階級為領導,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國家性質沒有變,職工群眾國家主人的地位沒有變,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沒有變,這是我國憲法明確了的。《工會法》正是這一指導方針的具體化,其在保障社會的公平和公正,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各級工會組織應該理直氣壯地宣傳和貫徹實施《工會法》,運用法律武器,與那些公開抵制的企業較真到底。
從另外的角度說,在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資方與勞工的博弈,是一個非常客觀且會長期存在的現實。只有承認這種現實,并在維護這種博弈平衡中有所作為,才是真正促進了社會文明,才是司法、行政所應追求的職能境界。資方一般可能認為,成立工會,無疑就是給自己找了個冤家對頭,所以要千方百計抵制。但事實上,中國的工會與國外的工會可能還有些不一樣--它有維護職工的權益一面,同時也從維護大多數員工飯碗的角度,通過參與民主決策,幫助企業糾正生產經營中的失誤,維護企業的利益。
對于這一點,外企、民企老板在認識上可能還有差距,甚至會有抵觸情緒。對此,政府及各級工會組織一方面要講清這些道理;另一方面也要運用行政、法律手段,加大執法力度。只要這些工作真正到位,外企公開抵制組建工會,他敢嗎?上海證券報馬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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