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吉化(000618)今日發布公告稱,公司于10月中旬獲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關于落實振興東北老工業基礎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該項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東北地區工業企業的固定資產(房屋、建筑物除外),可在現行規定折舊年限的基礎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縮短折舊年限;東北地區工業企業受讓或投資的無形資產,可在現行規定攤銷年限的基礎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縮短攤銷年限以及上
述政策自2004年7月1日起正式執行等。
根據上述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規定,ST吉化第三季度調整前應納稅所得額為19.09億元,在申報時可調減應納稅所得額為14.04億元,調整后為5.05億元。依據稅法的規定,ST吉化期初可由以后年度利潤彌補的累計虧損額為16.16億元,扣除第三季度調整后的應納稅所得額為5.05億元,第三季度末公司稅務虧損累計余額為11.11億元,按照目前公司產品的價格水平,預計上述虧損可在未來5年內彌補。因此,2004年9月30日按33%的所得稅稅率,需確認的第三季度遞延稅款資產為3.66億元,同時增加第三季度凈利潤3.66億元。
ST吉化還稱,從目前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來看,在原材料和產品市場不出現大幅波動的條件下,上述所得稅優惠的規定,將對公司今年全年的業績產生積極影響,公司2004年全年遞延稅款資產預計可實現約4.4億元,由此相應增加凈利潤約4.4億元。
ST吉化還表示,除了上述政策外,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公司同時享受購建固定資產抵扣進項稅的優惠政策。公司稱,具體抵扣數額有待稅務機關審批,預計2004年可以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1000萬元。上海證券報記者韋澤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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