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長江包裝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四川省長江造紙廠,以下簡稱“本公司”),創建于1939 年,位于四川省宜賓市馬鞍石。1988 年經宜賓地區行政公署[ 宜署函(1988)79 號] 文批準,由四川省長江造紙廠改組為四川長江包裝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1450 萬元。1992 年公司根據“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進行規范完善后,經國家體改委體改生(1993)189 號文批準為“繼續進行股份制試點企業”。公司股票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監發字(1997)518 號] 文審核批準和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證上(98)字第016 號] 審
核通過,于1998 年4 月16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截至2000 年12 月31 日,公司總股本60,711,288.00 股,流通股份17,400,000.00 股。 2000 年10 月9 日四川省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分別與四川泰港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泰港實業”)、西藏天科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西藏天科”)簽訂《股權轉讓草簽協議》,擬將其持有的本公司國家股1,645.88 萬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27.11%轉讓給泰港實業;擬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國家股1,517.79 萬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25%轉讓給西藏天科。上述轉讓尚未取得財政部批準,使泰港實業、西藏天科分別成為本公司潛在第一大股東、第二大股東。根 據四川省財政廳川財企[ 2001] 11 號《關于同意托管長江包裝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家股股權的批復》,于二00 一年元月十八日四川省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分別與泰港實業、西藏天科簽訂國家股股權托管協議,同意將國家股1,645.88 萬股交泰港實業托管,將國家股1,517.79 萬股交西藏天科托管。 由于上述股權轉讓協議草簽,公司本年度進行了較大的資產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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