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發集團長江投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籌)是經上海市人民政府(1997)36號文批準,并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稱預準內字(1997)第224號預先核準,由長江經濟聯合發展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作為主要發起人。聯合集團內其他四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長發集團寧波商城有限公司、長發集團南京公司、武漢長發物業發展有限公司、長發集團重慶公司)共同發起。 長發集團長江投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籌)是一個具有區域開發功能和按現代企業制度設置的股份制企業,它將是我國唯一一家由長江流域 地方政府聯合支持的、專事于長江流域商貿綜
合開發和區域產業投資的經濟實體,也是長江上、中下游地區的經濟聯合體。其資產構成、組建方式、主營業務以及發展方向都有其不同于一般企業的優勢和特點,在 國家當前"九.五"計劃和中長期發展戰備期間將發揮重要的作用。 主要發起人長江經濟聯合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內部獨立核算的商貿物業綜合經營部經營性凈資產在東方大廈中擁有的自有商業用房、內部獨立核算的投資部經營性資產_長發集團武漢公司50%權益相應對應的凈資產、全資子公司長發集團上海物資總公司重組后的經營性凈資產共計10075.25萬元投入本公司。其他發起人長發集團寧波商城有限公司以內部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寧波長發商廈的經營性凈資產1221.5萬元投入本公司。長發集團南京公司以內部獨立核算的投資部經營性凈資產對南京天都實業有限公司的長期投資1020萬元投入本公司。武漢長發物業發限公司、長發集團重慶公司作為發起人分別以62.17萬元、31.08萬元現金出資。上述發起人的凈資產加現金共計12410萬元,按68.49%的比例折股后共為8500萬股國有法人股。其中長江經濟聯合發展(集 團)有限公司持股6900.86萬股,占總股本的55.21%;長發集團寧波商城有限公司持股836.64萬股,占總股本的6.69%;長發集團南京公司持股698.63萬股,占總股本的5.59%;長發集團重慶公司持股21.29萬股,占總股本的0.17%;武漢長發物業發展有限公司持股42.58萬股,占總股本的0.34%。 擬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4000萬股,采用募集設立方式組建本公司。 2.發起人簡介 (1)長江經濟聯合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主要發起人,它的產生和發展有著一定的歷史背景一現實意義。它是按照國務院主要領導同志提出的以浦東開發開放為龍頭,帶動長江流域經濟發展的戰略任務要求建立的,也是長江沿岸政府實行區域開發聯運的直接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