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一次性貨幣安置 南京確定“以土換保”原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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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2日 09:31 中新網 | |||||||||
    為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南京市今天宣布正式出臺并即將施行《南京市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試行辦法》,從政策上解除被征地農民的后顧之憂。     南京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徐寧今天下午在宣布上述消息時表示,這一辦法將改變以往征地一次性貨幣安置的辦法,使得被征地農民全員獲得基本生活保障,此舉得到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充分肯定。
    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和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大量農民土地被征用,一些農民失去土地后生活發生困難或對征地貨幣補償標準不滿,由此引發了不少個體、群體上訪現象,給被征地農民的生活和社會穩定造成一定影響。     徐寧說,與全國其他城市一樣,南京市在今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仍會有相當部分的農民因征用而失去土地。維護這部分農民的合法權益,對于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     徐寧介紹,南京市出臺的這一《辦法》,確定了“以土地換保障”的原則,在政策設計上把被征地農民的眼前生活與長遠保障相結合、基本保障與促進就業相結合、農民自我保障和政府托底保障相結合,體現個人盡義務、政府盡責任,使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得到根本保障。     該《保障辦法》對保障對象按四個年齡段進行劃分,并明確了每個年齡段的繳費標準、保障待遇以及資金管理機構、就業管理服務等,保障資金的來源則是從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政府土地出讓金等收益中各按一定比例籌集。     徐寧表示,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項制度創新的工作,南京市已做好了充分的配套準備以確保順利實施,真正做到被征地農民“失土不失保”、“失土不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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