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ocument.write(str); document.close(); }
招商銀行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正文
 

攻堅期只剩四年 千八國企趕搭政策性破產末班車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9日 08:45 南方日報

  國資委一位知情人士日前告訴記者,目前我國急需通過政策性破產退出市場的經營困難的國有企業還有1800多家。他同時向記者透露,從今年起,政策性破產將在4年后退出歷史舞臺。

  這就意味著,4年后,所有國有企業、外企和民營企業將站在同一起跑線上,按照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則和規律運轉,平等競爭、適者生存,否則都可能被重整或者被破產清算。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陳清泰告訴記者,作為一個特殊時期解決特定問題的產物,政策性破產只能完成解決計劃經濟遺留問題這個階段性的任務,而國企從政策性破產走向依法破產,將意味著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最終確立。

  企業政策性破產四年攻堅

  國資委這位知情人士說,目前亟待通過政策性破產退出市場的尚有1800余家企業,核銷這些企業的同時將承擔其形成的1700余億元呆壞賬的艱巨任務。因而,接下來的4年時間將是充滿更大艱辛和阻力的時期。

  據稱,為了打好這個4年攻堅戰,部分經濟發達的省市將從今年起先行一步:京、滬、蘇、浙、閩等五省市將不再搞政策性破產。

  “這些企業實施完政策性破產后,國企將進入依法破產時期!彼f,這1800多家國企將是《破產法》全國統一實施中的最后特例。據了解,它們大多是地處偏遠地區的軍工企業和資源枯竭的礦山,早該退出市場,但如何解決這些企業職工生計卻是大難題。

  來自國資委的統計資料顯示,截至今年4月,全國共已安排企業關閉破產項目3377項,核銷國有銀行呆賬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債權損失2238億元,安置破產職工620萬人,消除虧損源1341億元。中央財政累計撥付破產補助資金493億元。

  全國人大財經委法案室主任、北京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朱少平教授說,從1994年起國家出臺政策,允許破產的國企變賣其土地使用權,所得的收益優先安置職工。這一政策實行了10年,還需要再實施一段時間。

  由于政策性破產是國有企業在破產時,將全部資產首先用于安排失業和下崗職工,而不是清償銀行債務——這對債權人——國有商業銀行而言,顯然是有風險的!皣以试S核銷國有銀行呆賬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債權損失,往往導致國家財政為國有企業破產‘埋單’,行政干預色彩很濃!

  《破產法》草案起草人之一、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李曙光說,“但這意味著一些國企經過最后的陣痛,將徹底走向市場,真正成為競爭主體!彼f,事實上,1800多家需要政策性破產的企業,相對于目前的10余萬家的國有企業總數而言是很小的數字。

  新《破產法》重視債權人利益

  近十年來,國有企業政策性破產的問題始終阻礙著新《破產法》的成型;反之,新《破產法》的出臺,也定將逼迫國有企業政策性破產在市場化殘酷的退出通道上走向終結。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我國現行的《企業破產法(試行)》,在自1986年頒布實施后的最初幾年內“幾乎形同虛設”。直到1994年,國企改革開始破產的試點工作,才同時啟動了新《破產法》的研究制定。但是自1994年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始,年年都位列重要立法規劃的新《破產法》的修訂草案,卻年年都不能提交常委會審議。直至十屆全國人大再次將其列入立法規劃名單,并組建新的起草小組。

  在現行體制下,兩套破產法律體系相互矛盾、沖突。對破產企業職工的救濟安置費由誰來承擔,是政策性破產和依法破產的最大區別——政策性破產往往要用破產企業的財產來支付破產企業的救濟安置費,而對破產企業擁有債權的債權人得不到有效保護,專家認為《破產法》的實施將是社會信用的最后一道閘門。但即使至今,已經數十易其稿的新《破產法》仍存在諸多爭議。

  “目前新的《破產法》已經基本成型,并處于臨產期!睋槿耸空f,在草案中,將引入國際通行的管理人制度,代替目前實施的清算組方式,將更加專業、更加有效地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即使有政府的清算組在個別的企業破產中出現,清算組也要采取管理人的方式。目前的清算組制度往往代表了地方政府的利益,忽視對債權人利益的保護。

  李曙光認為,政策性破產終歸是一種依賴行政手段的計劃經濟的思路,“新《破產法》對政策性破產的加速終結是有壓力和促進作用的,但龐大的資不抵債的國有企業積累的破產成本,肯定是很長一段時間內難以消化的!

  關鍵在社保能否到位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張文魁此前曾說,政策性破產其實就是財政出錢給病入膏肓、無藥可治的企業打一劑安樂針,讓企業安樂死。它對職工而言是有積極意義的,但也存在很大弊端。

  據了解,目前國務院對國企破產的規定基本上依然實行每年上報指標、財政撥款、核銷銀行一部分債務的 政策性破產的方式。張文魁指出,“這種方式的本質是‘人擠債’,而且還留有尋租空間給地方政府,卻給財政和銀行很大的壓力,讓財政和銀行很受傷害。”

  這似乎意味著,將政策性破產推向終結,除了財政和銀行勢必要共擔風險外,新的《破產法》也理應能保證國企職工的安置和身份轉換,否則還可能導致國企改革巨大的社會風險。

  一個事實是,經過多年市場經濟的發展,國企改革已大大深化,社會保障體系也有了一定根基,使新《破產法》草案有了進入立法程序的社會和經濟基礎。

  國資委研究中心主任王忠明博士說,國企改革最關鍵因素是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善!皣衅髽I在競爭當中如果敗了,那么這個企業又難以維持怎么辦?就應該提供社保!

  王忠明認為,越是改革進入攻堅階段,越是應當對國有企業的職工負責任,“因為在相當一段時間,特別是老工人用低工資為國家作出了很多的貢獻,那么國有企業改革,包括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應當使這一代人的福利有所保障!

  他說,從新一輪國企改革來看,實際上有一定的代償作用,就是一定要保障退出企業的職工的利益,要高度負責任,不然的話就會引起社會動蕩。這是國有企業改革過程當中最不愿意看到的。

  本報駐京記者 鄭子軒(來源:南方日報


郵件訂閱:
  訂閱《新浪股市特快專遞》,您將免費獲得經過精心挑選,把握市場脈動的投資信息。請在下面填寫您的E-mail地址。
Email: 訂閱 退訂

  點擊此處查詢全部破產法新聞




評論】【財經論壇】【推薦】【 】【打印】【下載點點通】【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一
關鍵詞二
熱 點 專 題
NBA中國賽打響
協處罰國安罷賽事件
北京新交法聽證報告
考研大講堂 報考指南
2004中華小姐環球大賽
京城劣質樓盤備忘錄
調查:南方周末創富榜
安妮寶貝筆記連載
全國萬家餐館網友熱評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3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