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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徐州市在安居工程建設中偷梁換柱、生產供應偽劣防盜門的兩名承包商,近日被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以“生產和銷售偽劣產品罪”,一審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分別處罰金20萬元。
據新華社報道,風華園小區是徐州市政府為民辦實事的重點項目之一,也是徐州市規模最大的安居工程,土建質量受到徐州市民一致好評。1999年6月,徐州商人閆家訓以早已被
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徐州市云龍區保安公司公共安全設施經營部”名義,與徐州市經房物資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稱經房公司)簽訂了標的額為105.3萬元的加工定做合同,為風華園小區提供樓宇電控防盜門。合同約定,該門及電控、對講系統均采用南京公共安全科技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稱南京公司)生產的“圣鷹”牌原廠產品。
同年7月,為了追求暴利,閆家訓與“圣鷹”產品徐州市泉山區經銷處業主孫敦啟合謀,商定在徐州市自行生產防盜門門體。1999年7月至10月間,孫敦啟自行生產了商標為“圣鷹”牌的單元防盜門門體112樘,價值人民幣13.44萬元。二人隨即將部分門體安裝在風華園小區。后因經房公司對產品質量提出異議,二人又與南京公司協商,將上述112樘門體運到南京公司進行表面處理,再度將這些防盜門安裝到風華園小區使用。新房啟用不久,住戶們就發現部分防盜門出現孔洞、銹蝕等嚴重質量問題,閆家訓和孫敦啟的偷梁換柱行為由此浮出水面。(華子)(子琦/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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