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投資必須完善信用擔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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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5日 10:32 證券時報 | |||||||||
    當支持的活動從競爭前向競爭階段延伸,資金性質和組織模式都必將發生根本變化。不僅是滿足中小企業的需求,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的需要,也是公共財政原則和國際規則的要求,還是市場規律的要求,一竿子捅到底的方式不會收到好效果。     目前國內各類計劃中的“基金”,還都只是專項資金,沒有一種屬于真正的基金模式。
    如果政府要支持中小企業的在競爭階段的活動,設立創業投資的政府種子基金,發展和完善信用擔保是必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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