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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訊中國保監會近日正式發布并實施《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管理暫行辦法》,將允許保險公司發行次級債以補充資本金,成為繼券商、銀行之后,第三類獲準發債的金融機構。一直積極爭取發行次級債的泰康人壽,日內將搶閘發行13億元人民幣。
按該規定,不論是中資、合資和獨資,保險機構符合上一年度末凈資產不低于5億元等條件,即可申請發行期限5年以上的次級債。
根據這個《辦法》,保監會將主要從以下五個方面對保險公司次級債進行監管。
在募集環節,對保險公司募集次級債的申請條件、募集規模和募集對象等作出規定;在募集資金的使用上,要求募集人應當對次級債募集的資金實施專戶管理,嚴格按照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募集資金的用途和次級債管理方案使用募集資金;在次級債的償還方面,規定保險公司只有在確保償還次級債本息后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前提下,才能償付本息;在信息披露上,要求募集人應當制作招募說明書、定期報告、重大事項公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確保投資者能夠充分了解次級債的風險性;最后,對于違反《辦法》規定的保險公司,保監會可視情況采取三年內不再受理該公司的次級債募集申請、對保險公司實施接管等監管措施。
保監會表示,允許保險公司發行次級債,有利于增強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提高對被保險人的保障程度。保險監管部門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允許保險公司發行次級債,將有效緩解它們在快速發展過程中的資本金壓力,進而促進我國保險業持續健康發展。
但有業內人士表示,三類金融機構相繼獲準發債,而且彼此成為大客戶令人擔憂。該負責資金運用的人士說,此舉無疑將三類金融機構的風險捆綁在一起,如果當局不設置防火墻,將可能形成新的金融系統風險。(觀宇/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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