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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勝源
老北京人管涮羊肉叫“涮肉”,不說“羊”,但誰都明白是涮羊肉而不是涮其它別的什么肉。這是因為北京人太愛吃涮羊肉了,感情專一,心無旁騖,所以不用“羊”字,也不會產生歧義。
作家陳建功算得上是老北京涮肉的“吃迷”。他寫過一篇《“涮廬”閑話》,文中記述了他愛吃、會吃以至貪吃涮肉的種種趣事。為了保證“涮”的品質,他不買現成的肉片和調料,而是自己去市場上選購羊后腿,回家后剔骨除筋,然后冷凍,吃前用自備長刀切出薄薄的肉片;他還自己琢磨配比調料;涮肉時不用電火鍋,而是用端上來濺著火星的炭火火鍋……
我也愛吃涮肉,但不太“講究”。自從看了《“涮廬”閑話》以后,便開始“講究”起來了,而且對涮肉的有關知識不斷“學習”并“心有所悟”。我發現,知識越多越“吃香”,現在吃起涮肉來,更是滿口生香、暢快無比了、美妙無窮了。
關于老北京涮肉的來歷,有多種說法,起源于成吉思汗軍營中的說法比較可信。當時人們以吃羊肉為主,主要做法是支一口大鍋煮整塊兒的羊肉。有一次軍情緊急,需趕快吃飯后出發作戰,兵士們急中生智,把微凍的羊肉用軍刀切成片,往鍋中沸水里一汆,撈出后蘸作料吃,本是為了填飽肚子,沒想到竟成一道美食。于是,這種做法便保留了下來,并在北京流行開來了。經過不斷改進,大鐵鍋換成精制的小銅鍋,調味品用中原的物產——芝麻醬、韭菜花、醬豆腐等,涮肉的滋味就更加鮮美了。
真正把老北京涮肉推向極致、并使之飲譽中外的當是東來順的創始人丁德山。丁德山是河北滄州的貧苦農民,上世紀初來京務工,干的是推車賣黃土的活兒(黃土是搖煤球的重要輔料)。后來他用賣黃土積攢下來的一點點錢,開了個小吃攤。丁德山是個極有商業天才的人,為了培育小吃攤的“核心競爭力”,獨具慧眼地瞄上了老北京涮肉。他高薪請來師傅,專門在涮肉上下功夫。首先是選肉,因為涮肉是蒙古人的“原創發明”,用肉就不能用中原的羊肉,而要用“口外”(張家口以北)的羊肉,食“口外”水草的羊,肉質鮮嫩且膻味小,比較適于涮著吃。但“口外”離北京遠,拉來的羊一路勞頓、受驚,肉質變差,于是就在京郊圈養一段時日,再由阿訇宰殺。涮肉用的肉只選用羊的上腦、大三岔、小三岔、黃瓜條和磨襠幾個部位,才能保證其口味的鮮嫩、其次是刀工,肉片必須切得薄,每片肉切0.9mm每片5克,鋪在青花瓷盤上,透過肉片隱約可見盤上的花紋。第三是用特制的炭火火鍋,特點是爐膛大,炭火旺,肉片入鍋即熟。,第四是用清湯,只放入少量海米、蔥花、姜片和口蘑。第五是精心配制調料,用王致和醬豆腐、六必居韭菜花、天津蝦油及精制芝麻醬等調配,絕招兒是配比合度。東來順憑借著自己的特有優勢,獨步天下,把老北京涮肉發揚光大。
東來順奠定了老北京涮肉的基礎,現在北京出現了“能人居”、“口福居”、“八先生”等新派涮肉館,都是在東來順的基礎上改良和創新的。時代在發展,老北京涮肉也在發展和變革,但不管怎么變,我以為有三個“基本點”不能變。一是要選“口外”的羊肉,我為了圖便宜,曾買過“口內”的羊肉,但涮起來不是那個味兒,因此在選肉上決不能含糊。二是堅持用清湯,不要用雞湯或別的什么湯,用清湯涮肉才能吃出羊肉特有的鮮味,并且爽口。三是要用北方的醬豆腐配調料,我在南方的館子吃涮肉,用的是南方腐乳,結果味道大為遜色。
眼下已經入秋,秋冬是吃涮肉最好的時節。羊肉性熱味甘,補氣滋陰,含有大量蛋白質和多種維生素,還含有CLA脂肪酸,能防治癌癥。常吃羊肉能強身健體且不易發胖,老話說得好:“要想長壽,多吃羊肉。”但我們在吃涮肉的時候,一定要涮熟,別太貪嫩,因為吃不熟的羊肉,能夠感染上旋毛蟲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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