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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金融報記者 李衛玲 發自北京
在近日華盛頓特區布雷頓森林機構治理結構研討會上,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李若谷指出,自亞洲金融危機以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改革自身治理結構方面作出了一定努力,包括增加決策透明度和采取一些行政性措施增強一些發展中國家選區執董辦公室的工作能力。但是,這些仍未涉及基金組織治理結構的根本問題。
就改進基金組織的治理結構,李若谷提出了一些想法。他說,使投票權結構民主化是打破改革基金組織治理結構死結的關鍵。應盡快完成修改份額公式的工作,以反映世界經濟和成員國相對實力的快速變化。在此過程中,考慮到世界貿易和國際資本流動的規模,完全有理由擴大基金組織的份額規模。
此外,還可以探索說服一些主要工業國向發展中國家出讓部分份額比重的可能性。李若谷表示,他充分注意到合并歐元區成員國份額的困難,這可能與說服美國放棄部分份額一樣不易。平衡地說,也許同時要求美國和歐盟國家考慮出讓部分份額比重會現實一些。
在改變投票權結構的同時,還可以考慮改革對主要政策決定的投票權的多數要求。目前,可以將對一些關鍵政策問題(如份額增資和修改章程)的特別的投票權多數要求從85%減少至四分之三(75%)或三分之二(66%),這樣,就不會有一個國家有能力一票否決相關決定。
最后,有必要改革基金組織的管理層結構。鑒于廣大的發展中國家在基金組織只有10至11位執行董事代表,可以考慮增加一個來自發展中國家的執行董事職位。就高級管理層而言,今后幾年考慮增加一至兩位來自發展中國家的副總裁職位將是十分明智的做法。
而且,增加工作人員的地區多樣性也十分重要。可能比較現實的做法是,將約30%左右的高層管理人員職位分配給從發展中國家招聘的工作人員,這將有助于給該組織帶來新的視角,并找出為各成員國發展量體裁衣的發展道路。
《國際金融報》 (2004年10月12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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