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貝嶺200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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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09日 05:47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一、會議召開及出席情況 上海貝嶺(資訊 行情 論壇)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4年10月8日上午在上海影城召開。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計18名,代表股份數為363,038,954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9.266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方培琦先生主持。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以記名投票的方式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1.審議上海貝嶺股份有限公司將持有的上海華虹 NEC電子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1.22%的出資劃轉給香港海華有限公司的議案,并授權董事會辦理相關事宜。該議案將在得到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后實施。 同意363038906股,占到會有表決權股數的100.0000%反對47股,占到會有表決權股數的0.0000%棄權1股,占到會有表決權股數的0.0000%2.審議香港海華有限公司獲得上述上海華虹NE C電子有限公司11.22%股權后,以其所持有的該等股權與華虹 NEC的其它股東共同于境外組建新公司的議案,并授權董事會辦理相關事宜。該議案將在得到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后實施。 同意144858025股,占到會有表決權股數的100.0000%反對35股,占到會有表決權股數的0.0000%棄權13股,占到會有表決權股數的0.0000 % 本議案關聯股東上海華虹(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張江(集團)有限公司回避了表決。 三、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由國浩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指派錢大治律師出席并出具了《國浩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關于上海貝嶺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法律意見書結論意見如下: 公司董事會已在公告中列明本次股東大會討論事項,并按有關規定對議案的內容進行了充分披露,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符合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內容;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均合法有效;公司本次2004年度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就公告中列明的事項以記名投票方式進行了表決,并按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進行監票,當場公布表決結果。其中就關聯交易進行的表決,涉及關聯交易的各股東均回避了表決。本次股東大會議案審議通過的表決票數符合公司章程規定,其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上海貝嶺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月九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