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杰人
時下,出版界盛刮“跟風”。只要有一家出版社的“奶酪”好吃,長則幾個月,短則幾個星期(甚至更短),大伙兒就會像得了流行病,蜂擁而上,爭相模仿,生怕誤了“車”。把“跟風”與赤裸裸的抄襲等量齊觀,似乎有欠公允,但是惡意的跟風,如把別人的書名拿來為我所用,把別人的創意拿來自己組稿,其實與為人所不齒的抄襲是沒有本質區別的。
書名是圖書最重要的標識,它是通向讀者的護照,一個好的書名可以使一本優秀著作錦上添花;創意則是出版的生命,一個好的創意可以催生一本乃至一批好書。如果一個好的書名被別人竊取了,一個好的創意被別人克隆了,大家卻習以為常,見怪不怪,請問,我們又如何來面對抄襲的行為呢?
我們現在看抄襲,只僅僅停留在兩個層面上:從道德的層面,我們認為這是不道德;從法律的層面,我們認為這是侵犯了他人的知識產權。這當然是毫無異議的。但是,抄襲問題的嚴重危害,決不僅僅如此而已。抄襲是一種不作為,是“不勞動”、“不研究”、“不創造”、“不思考”的可恥行為,是思想的懶漢和行動的懦夫,它與創新和開拓精神背道而馳。抄襲如果不加以禁止,不予以譴責,那么,誰還會去“廢寢忘食”、誰還會去“為伊消得人憔悴”呢?
中國出版界跟風之風的形成與發展,其原因是非常復雜的。除了本身的因素外,法制的不健全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目前的著作權法雖然保護著作者的權益,但這一權益卻未包括書名;目前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注意了對著名商品的名譽保護,但對利用著名品牌的圖書書名進行不正當競爭,卻沒有明確的界定。這種情況給跟風的出版人留出了足夠的“操作”空間。這就對中國出版業的創新精神和競爭能力埋下了禍根,而最終受破壞的卻將是整個國家和民族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市場報》 (2004年10月09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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