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記者柏忍冬)昨天,記者從北京市旅游局了解到,“十一”黃金周出游的北京游客將暫時無緣使用《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但相關負責人表示,為確保合同文本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游客權益,國內游合同已剔除了此前市消協曝光的部分“霸王條款”,正式合同文本將在國慶長假后出臺。
據了解,目前北京游客在出游前簽署的國內游合同,都是由旅行社單方面制定,因此
游客總是處于“劣勢”。而《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則是由市工商局和市旅游局共同起草的。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國內游合同已汲取此前聽證會上提出的意見做了相應修改,原本也計劃在“十一”時推廣使用。不過在考慮各種因素后,制定方最終還決定在綜合“十一”黃金周投訴熱點,進一步完善補充后推廣,因此順延了啟用時間。該人士表示,合同正式發布時間應在下月中旬,最遲不超過10月底。
此外,市旅游局相關人士表示,游客在黃金周期間的投訴主要集中在旅游交通、購物、住宿等方面。而在新發布的《北京市旅游管理條例》中,相關部門建議“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購物場所、購物次數和停留時間”,在國內游合同討論稿中沒有提及,有關人士表示將考慮增設此條款。J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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