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 年中非合作論壇成功舉辦以來 , 在中非共同努力下 , 雙方經貿合作進入了迅速發展的時期。2003年中非進出口貿易額達到185.4 億美元 , 比上年增長 49.6%, 中國企業對非投資領域日益增多 , 規模不斷擴大 , 截至2003 年底 ,中國累計在非洲投資設立企業 638家 , 中方投資 9.3 億美元。中國已與非洲 35個國家簽訂了“投資保護協定”, 與 14個國家簽訂了“避免雙重征稅協定”, 中非投資合作正面臨新的機遇。中非合作論壇后續行動進展順利, 我國在非的影響不斷擴大。
同時 , 進一步發展中非經貿合作 , 提高中非合作論壇后續行動的影響和效果 , 促進共同發展、共同繁榮,也面臨一系列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 , 即如何進一步擴大對非貿易在我國 對外貿易中地位 , 如何在非洲利用好兩種資源、兩個市場,如何在多層次、多領域擴大對非合作的問題。
由于非洲本身經濟基礎薄弱、 體制發展滯后 , 缺乏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人力資源 , 要切實解決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就必須不斷充實、完善和發展中非合作論壇 , 與有關各方密切合作 , 加強協調 , 統籌規劃、 穩步推進、抓住重點、做好各項工作,特別是在以下幾方面著手 :
一、充分借鑒發達國家對非戰略舉措 , 制定實施對非經貿合作的中長期發展戰略
確保中非合作論壇各項工作的連續性和科學性 , 迫切需要加強對非洲不同地區、不同國家的研究,制定和實施詳細的階段性發展規劃。
一是要盡快在中非合作論壇框架下與北非、東非、西非地區部分資源豐富、政治穩定、具有一定經濟基礎的國家,如肯尼亞、埃及、尼日利亞等國家或地區一體化組織商簽區域貿易 協定或投資合作協定 ,爭取為國內企業全方位開拓非洲市場提供便利。
二是要盡快建立中非合作論壇和非洲發展新伙伴計劃 (NEPAD)的工作聯系機制。NEPAD已成立國家元首與政府首腦執行委員會、指導委員會和秘書處三級管理機構。建議在中非合作論壇框架下成立與之對應的高官定期會晤機制 , 幫助NEPAD 在華設立辦事處和咨詢機構 , 考慮在 NEPAD總部設立常設機構 , 著手建立信息交流平臺。NEPAD以確定以人力資源、基礎設施、生產和出口多樣化、市場準入、動員外部資源和保護環境等為優先發展目標,建議雙方共同成立工作小組和研究專家組 , 分別對今后幾年內雙方合作的重點領域和重點項目進行研究 , 制定民間交流計劃。
三是要加強與地區性大國及有關區域性機構的合作。目前 , 北非的埃及 ( 阿拉伯國家聯盟 ) 、東非的埃塞俄比亞(聯合國非洲經濟委員會、 非洲統一組織 ) 、南部非洲的南非 ( 南共體財政投資協調署 ) 、中非的加蓬 ( 中非國家經濟共同體)、西非的科特迪瓦 ( 非洲開發銀行、西非證券交易所 ) 和尼日利亞 ( 西非國家經濟共同體 ) 等六國地處非洲不同地區的中心位置,分別設有影響非洲進程的主要區域性組織總部 , 是匯聚非洲各種信息的集散中心。我國應充分重視與這些機構的合作,形成全方位的收集信息的網絡 , 同時有針對性地制定對非地區政策和國別經貿合作政策。
二、鼓勵和引導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開拓非洲市場
政府部門必須堅持鼓勵扶持和規范引導“兩手抓“, 通過資金支持、 信息服務、中介組織協調、加強多雙邊合作等渠道,促使民營企業在中非經貿合作中發揮更為積極的推動作用。
進一步完善有關資金扶持政策 , 建議重點抓好“結合點“,即資金扶持與制定實施地區經貿戰略規劃相結合;資金扶持與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相結合 ;資金扶持與優化進出口商品結構相結合。
盡快出臺非洲地區貿易投資重點國別地區導向目錄。進一步細化“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優先支持企業開拓的非洲市場。在市場開拓資金中劃撥專門款項優先扶持家電類、紡織服裝類、電信網絡類等行業的企業在非洲重點國家地區設立分支機構。
在制定和實施對非援助規劃時 , 可考慮有一定比例用于推動非洲主要國家和地區的貿易投資便利化。應對具備良好市場輻射能力的地區和國家(如貝寧、埃塞、尼日利亞、肯尼亞等處在地區市場中心位置、擁有完備的港口和交通網絡 ) 適當加大援助力度 ,重點是道路運輸、信息化建設、行政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等方面。
積極推進信息服務多元化 , 重新定位投資開發貿易促進中心的職能和作用,由商會和工商聯共同組織有較強競爭力的中小企業參與市場開拓活動。幫助非洲部分國家加快信息化建設 ,組建區域性的貿易投資促進機構,加強這些機構與我國企業、協會和商會的交流與合作。
盡快建立和完善我國企業在非洲地區開展貿易投資活動的動態跟蹤分析系統。 在非洲的不同區域 (可以劃分為南部非洲、東部非洲、西非、北非 4 個區域 ) 各確定 1-2 個重點國家 ,與當地政府部門共同就我國各類企業的貿易投資進行全面研究 ,密切跟蹤目前我國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開拓非洲市場的主要趨向。
幫助企業分散各種風險。發揮進出口銀行和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信貸和保險功能。對于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在非洲市場上遇到的商業性風險以外的各種風險提供保障。進一步加快與非洲區域經濟組織和重點國家商簽經貿合作和投資保護( 包括避免雙重征稅 ) 協定的步伐。充分運用雙邊混委會的溝通和磋商渠道 ,及時解決中小企業反映的問題和困難。與非洲主要國家和地區開展多層次的金融合作。
整頓和規范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的競爭行為。目前 , 部分駐非經商參處通過不懈努力 , 組織了境外中資企業商會 , 加強行業自律,規范和引導企業走良性競爭的道路 , 取得明顯成效。針對境外中資企業反映的問題 , 應在已發布的境外中資企業商會管理規定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相應的發展規劃 , 建立和完善境外中資企業商會與國內商會行業協會以及相關中介組織的合作機制,在商務部的統一協調和組織下開展工作。在中非合作論壇框架下 , 建立非政府組織溝通和協調機制,推動境外中資企業商會在多雙邊經貿事務中發揮積極影響和作用。在資金、信息服務、人員培訓上加強對境外中資企業商會的扶持力度。結合國內開展的整頓市場經濟秩序的專項行動,加強境外中資企業商會與國內地方政府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和溝通 , 共同打擊擾亂市場和惡性競爭行為。
三、發展全方位對非投資合作
1、明確進一步加強合作的主要投資領域
今后一段時期 , 政府部門應著重引導企業的投資重點向有比較優勢的生產加工和國民經濟發展迫切需要的資源開發兩大領域轉移。
加強與非洲國家的能源合作特別是油氣資源合作 , 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我國參與非洲油氣資源的開發與合作具有一定的的有利條件,非洲國家正力圖擺脫西方跨國公司對本國資源的控制 , 希望通過與我國企業合作,提高能源、綜合利用程度。我國企業可以在非洲參與能源開發時涉足管道網線建設、 煉油廠、風險勘探、提高采收率等多個領域,形成上下游一體化投資。同時 , 進一步加強油氣領域內的合作 , 不僅需要國內專項資金資助 , 也需要中非雙方高層保持密切接觸和溝通, 確保合作項目的順利進行。中非合作論壇后續行動中已明確了在自然資源和能源領域內加強合作,我國也與部分非洲國家如尼日利亞簽署了能源合作的框架協議。建議通過高層互訪 ,利用我國與非洲各國良好的雙邊關系幫助我國企業參與當地油氣資源項目開發和綜合利用。同時 ,國內在財政專項資金、勘探境外油氣資源的風險保障等方面盡快落實相關扶持政策。
2、加強對投資風險高、回收期長的領域的扶持
繼續實施以“大企業、大項目”為重點的“走出去”戰略。鼓勵和支持企業在地區承攬技術含量高、能帶動國產大型機電設備出口、有利于獲取重要戰略資源和促進國內產業結構調整的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充分重視和大力推動企業開展國際帶資承包。建議選擇出一些規模大、資質好、技術實力強和經營業績優良的企業,在資金支持和便利化等方面進行試點 , 推動其承攬大項目和總承包。盡快推動銀行和企業之間建立良好的合作機制。可考慮選擇1-2家業績和資質良好的對外帶資承包企業進行試點 , 與銀行組建經營聯合體 , 共同參與項目融資,提高我國企業在非洲工程承包市場的中標率。改進外匯管理和項目審批措施 , 對經營記錄良好、有實力的帶資承包企業 ,簡化外匯審批程序。對企業在非洲開展國際帶資承包提供資金支持和政策性保險 , 重點是降低利率費率 , 增加金融保險的服務品種 ,研究取消雙重擔保的做法, 降低企業負擔 , 真正為企業分擔一定的風險。
3、推動改善非洲的投資環境
在中非合作論壇框架下 ,將促進投資便利化、優化投資環境作為發展中非經貿關系的主要內容之一。加強服務業領域合作。鼓勵中資企業在非洲建立銷售網絡。在中非合作論壇后續行動中將與非洲大國的貿易投資便利化合作作為重點, 力爭與主要非洲國家全面簽署投資保障、避免雙重征稅、社會保險等協定 , 并確保有關條款的實施 , 為我國企業的投資貿易活動創造條件,擴大中非直航范圍加強雙邊領事磋商 , 盡快解決有關工作簽證問題。
4、著手投資中介服務體系的建設
充分發揮境外中資企業商會和投資貿易中心的作用。為了規范中資企業的經營行為 , 有必要進一步明確中資企業商會的職能 , 重新對11家在非的投資貿易中心的定位。 推動國內專業咨詢服務機構在非設立分支機構。在中非合作論壇框架下 , 發展雙邊的專業咨詢和服務合作,如法律、會計審計、貿易物流、金融保險等領域。
5、積極探索境外中資企業股份化改造
建議有關政府部門對部分中資企業股份化改造的成功經驗進行總結推廣 , 推動股份制企業拓寬融資渠道 , 開展多元化經營,盡快制定和實施對境外中資企業股份制試點的指導性意見和管理辦法 , 鼓勵和支持民營資本進入 , 優化股權結構。
四、發展對非應域經濟合作 , 聯手開拓美歐市場
近年來 , 美歐等發達經濟體相繼對非實施了一系列貿易優惠政策。借助這些優惠政策 , 積極推動中非區域經濟合作,引導我國企業通過在非洲投資設廠 , 擴大對美歐市場的出口 ,不僅有利于轉移和分化部分行業如紡織品服裝出口過快增長導致的貿易摩擦壓力, 而且也有 助于進一步拓寬中非經貿合作的領域 ,推動雙方經濟的穩步發展。
目前 , 我國正在與南非就自由貿易區進行談判。在此基礎上 , 應有選擇地與非洲部分國家 ( 主要是北非、南部非洲地區),通過特惠關稅安排、貿易投資便利化、自由貿易區等形式開展區域經濟合作。推動與非洲港口城市的次區域合作 , 圍繞幾內亞灣油氣資源開發,迅速制定并實施對貝寧科托努、尼日利亞拉各斯等經濟中心城市的經貿發展計劃。 幫助非洲國家調整投資政策 , 建立和完善各種開發區,推動國內較為發達的國家級開發區與北非地區的部分國家進行專項投資促進和技術合作活動。制定實施對非投資和經援的中長期計劃,分階段推進大的投資項目。
進一步完善鼓勵和扶持政策 , 為企業利用美歐對非優惠政策創造條件 , 擴大出口。
一是設立對非投資小額投資基金 , 對小額資金和小型項目簡化審批程序 , 縮短審批時間。
二是改進援外合資合作基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等政策的運作方式 , 對設在非洲的中資企業開拓發達國家市場的行動給予直接支持,或者提供貸款貼息服務。
三是加強我駐美歐各外派機構、商務機構與非洲中資企業的橫向聯系 , 加強信息交流 , 提高網絡化水平,及時發布美歐非洲政策的調整變化情況 , 以及其他國家投資者的動向 , 為我國企業提供相應的服務。
四是支持和幫助非洲有關國家開拓美歐市場的各種招商和經貿洽談活動 , 共同開拓美歐市場。
五是通過多種形式宣傳在非投資貿易的機遇和有利條件 , 進一步明確我國部分輕工產品在 2005 年以后可能遭遇的貿易保護壓力,增強企業發展多元化投資貿易的緊迫感。積極支持和鼓勵非洲發展區域性經濟合作 , 推動非洲區域性市場的形成和發展,密切關注美歐與非洲區域組織的合作和發展 , 與地區性組織和國際機構加強合作 , 為我國企業拓寬市場空間創造條件。
在非洲有重點的建設一批社會效益明顯的核心項目,以帶動相關國內配套中小企業投資。實行以市場為導向的企業自主開發和以我在非長遠政治利益為主導的綜合項目開發相統一,體現一大帶群小的多層次投資形式 , 擴大我國投資和經濟援助的社會影響力。改變目前我國對非援助以年度為劃分單位的傳統做法,一攬子提出政府對非經援計劃和我國擬推進企業投資的項目計劃 , 分階段分行業實施大投資項目,不斷擴大中非合作論壇后續行動的對外影響。
五、充分發揮投資貿易中心在開拓非洲市場 , 加強中非經貿合作中的作用
目前 , 投資貿易中心正在形成各具特色的經營模式并初見成效。表現在 : 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 ;服務功能進一步加強,根據自身優勢和國別特點 , 有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各項服務 ;多種經營初見成效 ;積極嘗試組織中國名牌產品展銷,如尼日利亞“中心”擬設立中國出口商品精品常年展并在尼全國建立銷售網絡 ,坦桑尼亞“中心”將與江蘇省外經貿廳合作組織中小企業赴坦辦展,肯尼亞“中心”擬在“中心”下以股份制形式注冊進出口公司、報關清關公司、旅游公司等,目前正在著手組織西南二省一市和部分沿海經濟發達省市企業舉辦“中國商品展覽會”。但是 ,與在非投資中介服務體系中應發揮的作用和職能相比, 投資貿易中心尚未充分發揮作用 , 其下一步發展仍面臨一系列的問題和困難 ,包括定位和發展方向不明確、國家扶持政策的效果有限、對投資貿易中心的管理缺乏科學和統一的規劃等。
應借鑒日本的貿易振興會 (JETRO) 和韓國在非設立“區域貿易中心”(KTC) 的運作模式 ,盡快完成投資貿易中心的轉型。目前, 日本貿易振興會的總部和研究機構分別設在東京、大阪 , 在全世界 100 多個城市設立分支機構,主要職能是促進所在國家與地區的企業與日本企業發展貿易、投資和技術引進,以及發展與當地政府和商會的友好關系。它定期發行出版物和研究報告 , 在很多城市設立圖書館和資料室供當地客商免費查詢,主要活動包括聯系客商、提供咨詢、開辦展覽等 , 并承擔本國政府委托的部分國際經貿合作方面的任務。
投資貿易中心應大膽探索 , 重新定位 , 改革現行的資產管理理念 , 重新確定考核體系,充分引進市場化管理。在適當規定對國內企業提供必要服務的基礎上 , 鼓勵各中心依據自身特點和當地實際情況 , 大膽嘗試 , 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目前 , 部分駐非經商處也在進行探索 , 中心改革的模式 , 一是可以考慮實行股份制改造 , 在全面清產核資的基礎上,引入民間資本和專業管理人員 , 擴大中心的服務領域和服務對象 ;二是將現有中心歸口進出口商會或投資促進局、外貿促進局、經濟合作事務局, 在上述機構的統一協調、指導、監督下, 完善和提高服務功能 ,增加人員配備和資金投入。
總之 , 中心應按照“以企業為主、以市場為導向、以經濟效益為中心”的原則 , 采取市場化運作模式 , 通過國內招商,引進國內企業、零售集團和名牌產品在中心設點 , 經營或集中展示 , 提高中心的國內知名度,真正使中心成為區域性市場的集散地。
作者:陳凱杰(商務部政策研究室)
(信息來源:貿研院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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