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本無罪 “自家人”是源頭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2日 09:17 中國財經報 |
阿朝 在中國的反腐敗進程中,各地交通廳長“前腐后繼”可謂最引人注目。自1997年以來,全國已有10 個省(區)的15個交通廳長因“伸手”公路工程建設而被“捉”,廳以下干部則不計其數。交通系統出現這么多腐敗分子不是偶然現象,究竟是什么原因致使那么多交通干部步入腐敗深淵呢?近日,四川省交通廳廳長吳果行接受記者采訪時的話可謂一語中的: “交通建設領域腐敗易發高發的癥結主要在于公路建設工程的招投標機制。”問罪招投標機制,許多人不會答應。招投標作為一種具體交易上的程序,是國際通行做法,可以說目前為止還沒有比招投標更好的交易采購方式。要知道,招投標本身是無罪的,有問題的是招投標活動中的黑箱操作。吳果行所說的這種“機制”,不是指招標程序本身的機制,而是指招標過程中背離程序要求的非公開透明的“人為機制”,筆者認為這種“人為機制”首先表現在它背離了政府采購制度要求。 近幾年來,在國家積極財政政策和各級地方政府配套財力的作用下,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投入了巨額的國家資源,這種以國家資源和政府投入所進行的建設工程是典型的政府采購行為,我國《政府采購法》對此作了明確規定。按照政府采購制度要求,任何工程建設采購項目必須實行政府集中采購。 目前,交通建設工程招標上的機制最大的失缺是對政府采購制度的規避,主管部門以“業主”自居,自定招標方案,自定標段,自家測算標底,“自家人”擔任評委,“自家人”監督“自家人”,由于其隨意性大,缺乏監督,將嚴肅的招標行為庸俗化。在這樣一種“一個部門說了算”的前提下,長官意志無所不能,“外招內定”、“明招暗定”等暗箱操作行為變得輕而易舉,握有投標人“生殺大權”的交通官員當然也就極易犯事了。 用政府采購制度遏制公路建設中的腐敗行為,并不是簡單的以政府采購執行機構取代主管部門的采購活動,而是要運用政府采購管理機制,對這類工程在采購設計、招標程序、評標辦法、中標結果、質量管理、資金撥付等工程采購全過程置于政府采購制度中,在公開透明的要求下運作采購行為。 在《政府采購法》已經實施一年多時間的今天,政府購買工程和勞務的行為再也不能游離于法律之外了。運用政府采購制度上的“三公”精神,剝離主管部門在工程建設中“一言堂”的決定權,就能有效地堵塞自行采購的黑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