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工作失誤 活人病歷蓋上死亡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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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1日 15:29 《法制播報》 |
主持人: 北京市朝陽區的劉女士帶著老母親在北京市朝陽醫院做了一次手術,病情好轉后,老太太就回家調養。當劉女士的母親再次因病住院的時候,她卻意外地發現自己已經死了。這是怎么回事呢?來看124熱線記者發回的報道。 解說:劉女士的母親趙永蘭2004年5月份患病住進北京市朝陽醫院,隨后進行了手術,術后回家調養,并按規定把病歷放在醫院保存。7月12號,劉母腰部疼痛難當,劉女士再 次為母親辦理住院手續,當她從醫生那里拿到母親病歷的時候,卻發現病歷右上方赫然印著鮮紅的“死亡”二字。病人家屬 劉女士:當時我一下就坐在那兒了 解說:冷靜下來之后,劉女士就和妹妹一起去找醫務處病案室,想就病歷的事問個究竟,可是交涉的結果卻不讓人滿意。 病人家屬 劉女士:他們說我們當時給你賠禮道歉了,我說這件事不是說賠禮道歉就能完的事情,對吧?然后跟著他們幫我復印了一張,復印了一張我就拿走了,我母親住院住了兩個星期,沒有任何人去問這個件事情。 解說:劉女士說,母親出院前,醫院曾經向他們表示過歉意,但她覺得已經太晚了。拒絕了院方的道歉,劉女士給母親辦理了出院手續。出院以后一個星期左右,醫院讓劉女士去醫院商量如何解決問題。當時劉女士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病人家屬 劉女士:然后我說,第一呢,就是書面的賠禮道歉,這是第一點。第二點要求精神賠償。 解說:劉女士說,經過再三考慮,她把精神賠償的金額定為一萬塊錢。當時和醫院負責處理這件事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不能接受這個條件。 病人家屬 劉女士:我說我可以跟你這么講,我不是在乎這一萬塊錢,你也可能不在乎這一萬塊錢。但是我覺得這件事情反過來換位思考,你母親要是這樣怎么想。她說那當然我不干了,我說對,你母親這樣你都不干,那我怎么可以干呢? 解說:當時雙方對于精神賠償的事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劉女士說,回到家后,她就給母親轉了醫院,因為她已經不能夠信任一個隨便給病人蓋死亡章的醫院了。過了一個多星期,劉女士又接到醫院打來的電話。病人家屬 劉女士:我就叫我妹妹去拿這個致歉信,她說的所謂的致歉信。等拿到這封歉信以后對我又是一個打擊。寫的內容完全是一種我感覺是一種表面上的東西。沒有說他真正說認識到他自己確實給我們造成傷害的一種東西出來,沒有這個內容,非常簡單的東西,而且是非常普通的一張紙,也沒有蓋著醫院的章,落款是裝訂組。 解說:劉女士說信上只是用“工作失誤”四個字輕描淡寫地對錯蓋死亡章的原因進行了解釋,這讓她心里極不舒服。她認為蓋錯章的真正原因是醫院管理混亂,醫院工作人員對患者的責任心不夠。這件事已經極大地傷害了他們全家人,她一定要從醫院得到一個說法。 致歉信:尊敬的趙永蘭同志及家屬,我們對趙永蘭同志門診病案誤蓋死亡彰一事深致歉意,由于我們工作失誤使患者家屬處于窘境,我們對此深深致歉,接受家屬的質詢和批評,接受教訓,改正錯誤,提高服務水平、工作質量,同時接受院主管部門的批評和處罰,再次向患者家屬真誠道歉。2004年8月朝陽醫院病案科整理裝訂組 病人 趙老太:(病歷的事)您覺得特生氣吧,這事?那能不生氣嗎?您當時看到這個病歷的時候什么感覺?哎呦,那太慘了。這還沒死呢就給你開死亡證啊。 病人家屬 劉女士:可以說我不可能這樣窩這口氣,就這樣窩下去了,我的母親也不可以這樣的,不可能的,它最終它得有個結果。 解說:劉女士告訴我們,她已經聘請了律師,準備對北京市朝陽醫院給活人蓋上“死亡”章一事依法提起訴訟。我們的記者也就這件事對朝陽醫院進行了采訪,該醫院病案室的吳主任顯得十分謹慎,她拒絕對我們的問題做任何回答。 北京市朝陽醫院病案室 吳主任:找我們黨辦吧,黨辦我們醫院這些事都協調,剛才已經跟那面打好招呼了,您過去就行了。(您不想跟我們說點什么嗎?)說不說通過她,她要是讓我去她會叫我的。 解說:我們的記者很快來到朝陽醫院黨委辦公室,接待記者的是那主任。對于活人被蓋死亡章一事,那主任是這樣解釋的。 北京市朝陽醫院黨委辦公室 那主任:這肯定是個疏忽,因為它這個那個主任過來跟我們講這個事情就是說這兩個章在外形上差不多,但是不管怎么樣,我們的工作人員都不應該出現這個問題,這個不是說它能出現的一個理由。 解說:那主任說,出現了這樣的事情,作為醫院也非常難過,他們也想尋求一個合理的解決問題的途徑。北京市朝陽醫院黨委辦公室 那主任:我們第一沒有推諉,第二從來沒有說這個不是我們的錯,肯定是在病案處理工作當中他是疏忽了,他是由于蓋錯章了,這個絕對是要處分的。但是比如說家屬在這里頭提了太多的比如說精神賠償或者什么,那我們覺得還需要商討。 解說:那主任還說,重病病人的家屬往往在心理上承擔了太大的壓力,遇事容易激動和爆發,這個他們能夠理解。但是由于誤蓋印章并沒有對病人本身造成直接的傷害,所以不會考慮劉女士提出的一萬元精神賠償。必要的話,可以通過走法律程序來獲得一個最終的結果。那么,我們的律師又是怎么看待這起事件的呢? 律師介紹:蘇俊友 北京市律師協會醫療糾紛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副主任醫師。 蘇俊友 北京市中北律師事務所律師: 把一個健在的患者的病歷蓋上死亡章的,這是侵犯了患者的人身權利,這個人身權利應該是,確切地說是侵犯了她的人格權利,這是一個民事糾紛,不是醫療事故糾紛。 患者應該怎樣主張自己的權利? 蘇俊友 北京市中北律師事務所律師:這個醫療機構違反了衛生部(病歷管理)的有關規定,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患者或其家屬可以以此為由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她的權利,可以要求醫療機構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并且根據精神損害的實際情況要求一定數額的精神撫慰金。 精神賠償金會得到法院的支持嗎? 蘇俊友 北京市中北律師事務所律師:有關精神撫慰金的問題主要是看患者及其家屬受沒受到實際的損害,如果受到了比較嚴重的損害,就可以支持一定數額的精神撫慰金,如果沒有造成嚴重后果,后果不是很嚴重,這個數額不是很多,甚至法律不會支持。 124提示: 1、根據《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朝陽醫院有責任對病歷進行嚴格的管理。 2、劉女士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朝陽醫院拿不出有說服力的證據證明自己無過錯,就要承擔敗訴的責任。 主持人:劉女士說,即使最后她一分錢也拿不到,她也要把這場官司打到底。近年來,醫患糾紛已經是倍受關注的問題,有些糾紛由于不能很好的協商解決,最終只能訴諸法律。但是打官司畢竟是花費時間和精力的事情,在打官司之前,我們建議大家最好還是將相關的法律細節咨詢清楚,避免無功而返。 《法制日報》社影視中心《法制播報》 電視節目全國播出網 news.sina.com.cn/c/2004-08-26/10044142519.shtml 新聞線索,投訴請撥打010—84720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