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珠(600873)2004年第五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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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1日 05:5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特別提示: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04年第五次臨時會議于2004年9月20日11:00在山東省濰坊市北宮東街193號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濰坊浩特電氣分公司辦公樓二樓會議室舉行。會議應到董事7人,實到董事5人。董事魏學軍先生因公出差未能親自與會,委托郭現東董 事代行職權,參與表決;獨立董事秦學昌先生因公出差未能親自與會,委托獨立董事王志華先生代行職權,參與表決。會議由郭現東先生主持,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1、通過了《規范公司控股股東行為自查報告》的議案; 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西藏監管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行為的通知》要求,同意公司董事會辦公室草擬的《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規范公司控股股東行為自查報告》。 2、通過了公司向農業銀行西藏分行申請2000萬元貸款展期的議案; 公司于2003年10月26日以四川新明珠實業有限公司的喜瑪拉雅酒店大樓7--19層為抵押物,向農業銀行西藏分行貸款2000萬,該筆貸款將于2004年10月26日到期。同意公司就上述貸款以原抵押物為抵押向農業銀行西藏分行申請展期一年。 3、通過了公司向農業銀行西藏分行申請3000萬元貸款展期的議案。 公司于2003年12月16日以四川新明珠實業有限公司的喜瑪拉雅酒店大樓2--4層為抵押物,向農業銀行西藏分行貸款3000萬元,該筆貸款將于2004年10月16日到期。同意公司就上述貸款以原抵押物為抵押向農業銀行西藏分行申請展期一年。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 O O四年九月二十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