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衛星公布起訴狀內容 稱公告也是“霸王條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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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1日 01:57 北京晨報 | |||
晨報訊 (記者 王莉) 持有電廣傳媒(資訊 行情 論壇)100股的小股東張衛星,因不滿以股抵債計劃,日前將批準這一計劃的國資委告上了法庭。 張衛星昨天告訴記者,是否立案,法院很可能將于兩三天后給出答復。 據了解,張衛星在起訴書中共列舉了狀告國資委的6個理由,包括: 一、在行政實體上,國資委自由裁量涉嫌違法; 二、在批準電廣傳媒“以股高價抵債”方案的行為上,違反了《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 三、批準“以股高價抵債”方案違反了《證券法》第三條“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的規定; 四、批準“以股高價抵債”方案違反了《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的規定; 五、侵害流通股股東利益; 六、在行政程序上,被告的批準行為與法院已啟動的司法審判程序相沖突,應予撤銷。據了解,今年4月12日,電廣傳媒已將大股東湖南廣播電視產業中心告上法庭,而湖南省高院已經裁定凍結電廣傳媒的7540萬股。說明此事先于被告的行政審批行為已進入司法審判程序,應當按民事訴訟的程序進行。 張衛星在起訴書中還稱,經原告會同有關專業人士按股權分置的方法測算并合理考慮溢價因素,電廣傳媒的國有法人股每股市場價值可能不超過2.5元(即場外市場交易價格)。而電廣傳媒大股東以股抵債計劃的價格是每股7.15元。 電廣傳媒是國內證券市場上第一個推出以股抵債計劃的公司。該計劃在經國資委批準后已經在8月27日的股東大會上通過,目前尚待中國證監會的批準。 從以股抵債計劃推出的時候,張衛星就是堅定的反對者。 “有一種說法是以股抵債是沒有辦法的辦法,這句話本身就是錯誤的,”張衛星對記者說,“他們沒有向社會公開征集解決問題的辦法,而是自己覺得這樣合適就決定了,這本身就是‘霸王條款’。” “我們希望有機會在法庭上與被告進行辯論,”張衛星說,“現在《證券法》、《公司法》里的一些條款被人們忽略了,需要有一個機會進行公開的探討。” 如果未能立案呢?張衛星的回答是:“那就等以股抵債實施的時候,再告電廣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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