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益的名義:“少兒互助金”拼搶學平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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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19日 15:26 《財經時報》 | |
少兒互助金的原則是“低籌資、廣覆蓋”、“互助共濟”,欲“從機制上解決一家一戶的局限性,實現全社會共同承擔風險”;平安保險人士透露,有的“少兒互助金”依然由商業保險公司承保,地方教委只負責收費并從中獲得手續費,保險風險則轉移給商業保險公司 本報記者 魏璇 陣地不斷萎縮的學生平安健康保險(簡稱學平險),近期在北京市場再次雪上加霜。 9月1日,北京市正式啟動少兒住院互助金制度。這是一項中小學生、嬰幼兒住院醫療互助金。由北京市紅十字會、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和北京市衛生局共同設立。在此前后,全國很多地區也先后嘗試發起設立了類似的少兒互助金項目。 這對本來已經獨足難撐的學平險,將是一次嚴竣的考驗,同時,也將“打著公益旗號暗自牟利的少兒互助金”推出了水面。北京的一些批評者指出,基本社會保障與商業保險這對本來“互為補充”的安排,如今成為博弈的力量。 覬覦學平險市場? 按照北京“少兒互助金”的設計規則,今后,每名中小學生和嬰幼兒每年只要交50元錢,每學年度最高將可享受8萬元的住院醫療保障。 保險業專家指出,由這項互助金的設立人和設立目的可以看出,這是一項區別于商業保險的非營利性社會公益事業。少兒互助金管理部門負責人介紹,少兒互助金的原則是“低籌資、廣覆蓋”、“互助共濟”,目的是“從機制上解決過去一家一戶的局限性,實現全社會共同承擔風險”。 這項以公益為出發點的基金一經推出,就給原本已不平靜的學平險市場帶來了一場風波。直接原因,被認為是“劃歸各地教委全權管理的少兒互助金可以從根本上擠走學平險”。 據《財經時報》了解,針對這一動向,目前僅在北京地區,不同的區級教育局大致采取三種態度:或者強制學校要求加入少兒互助金,或者要求學校規定學生購買一種保險——學平險或者互助金,或者不強制要求學生投保。 按照2003年8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學平險不得再以學校作為投保人投保。換句話說,學平險不應是一個被強制要求投保的保險品種。同樣,保險公司也不得再通過與學校的協議而獲得大額保單。 但是,少兒互助金的出現,則使得剛趨于透明的市場又出現干擾。因為教育主管部門的介入和部分教育局的干涉,使少兒互助金在一些地區得以強制的姿態,將學平險擠出校園。 矛盾凸現 實際上,由各壽險公司分食的學平險市場,變成了由各地教委一手壟斷的局面。在保險責任相近而保險金額相對較高的情況下,學生家長不會重復購買這兩種保險,即在參加了政策性的少兒住院互助金后,商業性的學平險恐怕再難有市場成長的機會。 利益受到損失最大的,可能依然是投保者。在教育部門和商業保險公司的這次博弈中,選擇權依然沒有保障。不少學生家長表示,學校拿一份通知單,說交錢買保險,“那就掏錢唄,別人孩子買了,自己不可能不買;至于買到手的究竟是什么,根本說不清楚,也沒人給我們說清楚”。 投保人對選擇權益的忽視,則使少兒互助金與學平險之間的爭奪,更近乎政府部門與商業部門的直接利益沖突。 此外,少兒互助金如何運營,同樣成了擺在設立者面前的問題。據悉,少兒互助金與學平險的本質,在于前者為非盈利性質,后者為商業行為。 但商業保險專家指出,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少兒互助金在“仿造學平險的模式,其中保險責任、賠付比例基本相似”;“不同之處只是前者的政策性——也就是強制性——較強,后者則是完全的商業經營模式”。 少兒互助金的年費率與學平險大體一致,根據不同地區的不同經濟狀況和消費水平,保費在40~50元/年,保險金額卻在6萬元以上。特別是對一些大病患者的賠付,更達到8萬元。 以“公益”的名義 設立公益性質的互助金,雖然出于對少兒基本保障的考慮,但事實上,設計和經營互助金項目需要相當的專業技術和實力。 然而,許多地方的教委是否具備承辦少兒住院互助金的經驗和實力,仍然是一個疑問。不少地區的教委和教育局只能充當“中介機構”的角色,將這筆業務二次轉手。 據中國平安保險公司有關人士透露,實際上,有的所謂“少兒互助金”,依然由商業保險公司承保,地方教委只負責收費,并且從中收取手續費,至于保險風險,則完全轉移給商業保險公司。 “雖然保險公司已經沒有多少利潤了,但為了市場長遠的占有考慮,依然愿意接受這種保單。”他說。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團險部有關人士認為,創建少兒互助基金的目的是為了公益而不是盈利,但依然需要有一定的運營能力來保證基金的正常運行和延續,保證參與者的利益。 換句話說,基金不僅需要一定原始積累,還需要不斷擴大規模,僅靠每年收費慢慢積累,很難達到正常運營的目標,甚至可能導致嚴重的透支,互助保險的本來目的也將會因此得不到實現。 據少兒互助基金有關人士表示,有的地區的基金管理部門的確會考慮到運營基金有困難,選擇與商業壽險公司合作,將風險完全扔給商業壽險公司。 他解釋稱,少兒互助基金本來就是各地分別發起設立,沒有全國統一的管理部門,所以各地的情況大不相同。 教委缺乏經營能力而難以為繼,保險公司無利可圖卻不得不接手。批評者認為,少兒互助基金可能演變成“打著公益性旗號的商業行為”,甚至成為教育部門“牟利”的一個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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