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7日電據央視國際報道稱,2004年3月15日,經過一年多的籌備,由國家質檢總局、發改委、商務部和海關總署共同制定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發布,并將于10月1日起實施。
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今天就《規定》出臺的背景、作用、實施、對中國汽車生產和銷售有何影響等問題,專訪了國家質檢總局、中國汽車工程學會的專家以及部分汽車生產
廠商。
據專家介紹,“汽車召回”通俗地講,就是在國家有關法律的框架下,由缺陷汽車制造商根據國家法律的要求,對于有缺陷的汽車采取更換或者修理的方式,把缺陷消除以保護消費者安全的一種制度。汽車召回的實施將有助于提高中國汽車工業的水平。
東風雪鐵龍、重慶長安鈴木作為汽車生產企業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企業有責任、有義務對缺陷汽車進行召回,并希望通過借此在企業、消費者和政府之間,建立相互信任的誠信關系。他們認為,這一規定對企業產生的影響將會非常大。相對于指令性召回,企業更希望采取主動召回這種形式。
消費者對《規定》的出臺也表示出了歡迎的態度,認為這是對消費者權益的進一步保護。
據有關部門透露,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的缺陷產品召回規定今后也將陸續出臺。這將使中國經濟環境和市場秩序得到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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