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絕望》:第二十七章 無言的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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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17日 17:00 新浪財經 |
第二十七章 無言的結局 2002年5月22日,秦波接到了Y市中級人民法院發給他的起訴書。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他和唐光明、王來成合謀詐騙新疆國際置地8000萬的資金。秦波拿到起訴書后久久不能平靜,從起訴書中所列舉的有關證據和證人及他們的供述看,他好像真的是詐騙了8000萬元的資金。可事實上他們從來都沒有想過會詐騙這筆資金!這筆資金只是投資到了股票市場里 ,因為種種原因賠了,屬于公司投資失誤,也是法人投資失誤。怎么能說是詐騙了呢?何況三人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再沒有法律常識也深深地懂得把這筆如此巨額的資金占為已有,是犯大罪的,搞不好是要殺頭的!不要說秦波不會干,就是唐、王二人,一個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董事長,一個又是公司的董事,要職有職、要權有權,他們在國營企業工作了幾十年、受黨教育了幾十年,怎么可能膽大妄為到與秦波聯合起來詐騙自己公司的錢呢?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如果他們要想詐騙這筆巨額資金,從6月份到11月底這幾個月的時間里完全可以通過各種渠道輕輕松松地把這筆資金打出國內,秦波和唐光明又有護照完全可以逃出去,沒有必要把8000萬的資金打入股市買成股票,變成死錢。 對于起訴書中的指控,秦波和律師都認為罪名不成立。律師講,唐和王二人的律師與他的看法是一致的,認為他們的罪名不成立,他們五個律師要在法庭上作無罪辯護。 Y市檢察院的起訴書上的指控,對秦波根本沒有產生心理上的恐懼。他做的事情自己清楚,犯了什么法自己也清楚,但絕不是詐騙罪和挪用公款罪。從事件的起因和最后出現的問題來看,他根本就沒有這兩種犯罪的行為,更沒有確切的證據來證明他犯了國家制定的這兩條罪名。 6月19日,秦波和唐光明、王來成三人被押上了Y中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廳,站在威嚴神圣的國徽面前,接受著法律的審判,開庭長達13個多小時。三人各自的辯護律師在法庭上激昂陳詞,為他們作了近四個小時的無罪辯護。 從開庭的現場情況看,公訴機關只是在法庭上念了三人的供詞及列舉了公安機關偵察到的證據,再沒有多說什么話,更沒有與五位律師發生激烈的控辯爭執,兩名檢察院的公訴人一直沉默不語。秦波當時想,自己離自由已經不遠了。 萬萬沒有想到,3個月后二人去中法接判決書,到了法庭,旁聽席上只有幾個人,而且是王來成的親屬。偌大的法庭空蕩蕩,與開庭時賓朋滿座的情景相比,顯得空曠和寂靜。審判長在法庭上只宣讀了判決書的開頭部分和判決結果,十分鐘不到,宣布閉庭。太簡單了,真是不可理解。開庭時定詐騙罪,突然又改判挪用公款罪,為什么不給二人辯護的權利? 秦波聽到宣判他以挪用公款罪罪名成立,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時,當庭激動萬分地大喊:“這是一個大冤案!” 審判長走過來對他們輕聲地說了兩遍:“你們上訴吧,你們上訴吧。”他真是一副無可奈何的表情,在他們的跟前站了一會兒,默默地走了。 由于三個人都非常激動,紛紛喊著要上訴高法甚至要申訴到最高法院。他們沒有太注意觀察幾位法官的表情和心情,但我想,他們當時的心情絕對不會平靜如水,因為他們是神圣法律的執行者…… 事情過后一個月左右,秦波在看守所見到了審判他們的另一位法官。 秦波當著看守所干警的面問她:“為什么要判三人這樣的罪名,而且判得如此之重?”她不假思索地說:“我們也沒有辦法,你們的案子也沒有在院里(中法)上審判委員會討論,直接由政法委員會的領導敲定。” 政法委員會的領導,他能敲定三人從詐騙罪輕易轉變為挪用公款罪嗎?而且他的權力能大于法律審判的程序嗎? 審判三人的程序合法嗎?難怪有人告訴秦波,他們打的是權力官司。他卷進了唐光明他們的政治斗爭的旋渦里了,是有人一定要借助他,千方百計把唐光明弄進監獄。不然,新疆達寶集團怎么能吃掉那近七個億資產的一大塊肥肉呢?而且還說,有人要摟草打兔子,帶上秦波,是因為他要全力收購新疆經貿集團。秦波是有些人前進路上的一個木樁,也要連根拔掉。 我的天哪! 新浪編者注:本文為作者授權新浪網獨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體及網站不得轉載,除非獲得新浪網及作者本人書面授權并注明出處為新浪網。欲轉載者請來信finance2@staff.sina.com.cn, 或致電:(010)62630930 轉5173聯系,歡迎賜稿與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