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珠峰(600338)公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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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17日 05:58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日前,本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2004)榕執行字第197號],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稱,在執行浙江美宇摩配有限公司與西藏珠峰(福州)摩托車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有關情況請查看本公司2004年半年度報告)時,發現西藏珠峰(福州)摩托車公司對本公司享有到期債權,通知本公司從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不向被執行人即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珠峰(福州)摩托車有限公司清償對其所負的債務,而應于十五日內直接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支付649.4903萬元,逾期未提出異議,又未履行的,將依法強制執行。鑒于該事項將可能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較大影響,公司將盡快與法院及原告浙江美宇摩配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協商,并及時公告進展情況。 本公司董事會提醒投資者:公司已在2004年半年度報告中對公司2004年1~9月份經營業績進行預警,近期,原材料、運費大幅漲價等因素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較大影響,為降低費用,減少虧損,公司下屬成都工廠安排部分員工輪休,預計公司第三季度主營業務收入將比上年同期有較大幅度下降,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九月十七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