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有益健康”、“喝酒能夠保肝護肝”……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背景下,一些白酒企業頻繁推出“保肝治病”等健康概念。參加8月26日至28日召開的第十三次全國中西醫結合肝病學術會議的肝病權威專家呼吁,所謂某些白酒能“保肝護肝”不具有科學價值。
酒精對肝的損傷不容置疑
上海中醫藥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王靈臺為了驗證喝酒到底能否“保肝護肝”,選取了茅臺、人頭馬XO等白酒以及沈永、香雪酒等黃酒、泰勒路比甜酒等葡萄酒,連續六周對大鼠進行等酒精量灌胃實驗,在實驗基礎上,他領導的課題組進行了長達一年的研究。
王靈臺教授在第十三次全國中西醫結合肝病學術會議的專題發言中介紹,進行對比實驗的各種酒都對肝臟都有損傷作用,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造成大鼠的行為障礙,如行走不穩、行為暴躁易發生沖突等;二是從組織學分析,對肝、脾等器官都有損傷,如肝臟水腫、肝脂肪化等,還有不同程度的肝纖維化改變;三是各種生化指標的變化,如標志肝細胞線粒體損傷的谷草轉氨酶升高、標志肝細胞膜損傷的谷丙轉氨酶升高。喝酒還產生對肝細胞有害的多種細胞因子。
王靈臺教授告訴筆者,白酒的基本組成是乙醇,乙醇對肝臟的危害在國際學術界早有定論,是有一系列科學數據作為支撐的。他對此進行的實驗和研究也再次證明了這一點。而現在一些企業進行喝酒能夠“保肝護肝”的炒作是不嚴謹的。
這種炒作不是研究者的本意
貴州醫學院附屬醫院副院長程明亮教授認為,他的研究引起國內爭論,這本身是一件好事。
筆者了解到,在國內白酒市場上率先打出“健康牌”的是貴州某名酒。有關介紹文章宣稱:“科學驗證,此酒有益健康——正確、適度飲用這種白酒,不僅不會導致肝纖維化繼而繼發肝硬化,反而有護肝的保健作用。這一結論已獲得了由國內9名著名肝病專家組成的鑒定委員會的肯定。”在這家著名酒廠的企業網站上,也有喝此酒有益健康的宣傳。
支撐“護肝”說的主要是兩篇研究論文:即發表在《世界華人消費雜志》上的《××酒與肝病關系的流行病學調查及病理組織學研究》和《××酒誘導金屬硫蛋白質的作用及其對肝星狀細胞的影響》。課題的主要主持人是貴州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副院長程明亮教授。程教授說,他對貴州某名酒的研究始于1996年,至今已發表學術論文6篇。
筆者問:“按照您論文的觀點,××酒對防止肝硬化有一定的作用,你研究的情況如何呢?”
程教授認為,貴州某名酒對肝臟的影響主要來源于兩組數據:
一是對99例長期大量飲用這種酒廠職工進行調查,除了1例既往有乙肝肝炎肝硬化者有肝病癥狀外,其他人均無肝病的癥狀、體征及肝細胞異常;長期飲用的職工中無一人死于肝病;對23例飲用這種酒的職工做肝穿刺活檢,均為輕重不同肝細胞脂肪病變,1例有輕度肝細胞壞死,但均無明顯的肝纖維化、肝硬化的表現。
8月26日至28日召開的第十三次全國中西醫結合肝病學術會議。有關專家對“酒能保肝護肝”學說提出強烈質疑。
二是大鼠實驗。用普通白酒對大鼠進行灌胃,發現大鼠肝纖維結締組織增生形成寬窄不同的纖維間隔,并有早期肝硬化表現。而用貴州某名酒灌胃的大鼠有肝細胞脂肪變性,但均無明顯的肝細胞壞死、肝纖維化、肝硬化。
那么,這種酒可以“保肝護肝”的機理是什么呢?程教授的解釋是:“機理還不是十分清楚,但它可以誘導肝細胞產生大量的金屬硫蛋白,而金屬硫蛋白對防止肝硬化可能具有一定的作用。”
程教授說,近幾年來,他致力于貴州某名酒的研究并引起爭鳴,他本人認為“這是一件好事。”他的這些研究還只是一些探索性的研究,要真正得出結論,還有大量的實驗需要做。
針對貴州某名酒廠出資贊助這項研究的傳聞,程教授予以否認。
談起喝酒對健康的影響,程教授認為,適量飲酒對擴張血管有一定的作用,并對血液粘度有一定的改善,但并不能籠統地講“喝酒有益于健康”,程教授說:“這種商業化的炒作是不科學的!”
我們追問:“那么您的論文被某著名酒廠引用并大量用于宣傳,您如何評價?”
程明亮教授:“那家酒廠在進行宣傳時并沒有征得我的同意,我個人認為這是企業在進行商業炒作,不利于酒類市場的健康發展,應該停止這樣的商業炒作。”
“護肝”研究要經得起檢驗
在上海中醫藥大學肝病研究所實驗室和十三屆全國中西醫結合肝病學術會議上,博士生導師徐列明教授兩次接受了采訪。徐教授說,酒精對肝臟有損傷,這在國際學術界早有定論,是有一系列的科學數據作為支撐的。
徐教授說,我重點從事肝星狀細胞在肝纖維化中的作用機理研究。2000年,程明亮教授托人請我們替他做一組檢測數據,主要是貴州某名酒和純酒精對肝細胞的影響比較,即“肝星狀細胞增殖的抑制實驗”。從數據來看,這種酒對肝星狀細胞的增殖有一定抑制作用,但不能就此簡單得出它具有護肝的保健作用。
上海中醫藥大學肝病研究所所長、博士生導師徐列明教授認為,酒精對肝臟有損傷,這在國際學術界早有定論,是有一系列的科學數據做為支撐的。
“抑制肝硬化”的結論,因為:其一,可抑制肝星狀細胞增殖的物質很多,舉個最極端的例子,泥漿水也可以抑制肝星狀細胞的增殖,但能說泥漿水可以防治肝硬化嗎?從我們這里的數據來看,是不能得出喝某種名酒可防治肝硬化的結論的。換句話說,如果要得出類似的結論,必須設計一系列的實驗模型,進行深入研究,而這些程明亮教授并沒有做。
其二,程明亮教授的實驗先入為主,先假定“金屬硫蛋白對防治肝硬化可能具有一定的作用”,然后再進行實驗,這不符合“先否定再肯定”的科學實驗路徑。此外,所謂的“金屬硫蛋白”的作用和機理研究在國際學術界以前出現過,但現在已不是主流。
其三,對貴州某名酒廠職工的抽樣是否具有科學性值得懷疑。
徐列明教授建議,可以將這種酒中的酒精揮發掉后,用剩余物質對大鼠進行科學實驗,檢驗該酒中所含物質是否對肝硬化起一定的抑制作用。“這樣的實驗其實很簡單,我們也專門向程明亮提出過這樣的建議,但遺憾的是這樣的實驗一直沒有做。”
徐教授說,我們只是“幫忙”做了一個實驗,沒想到在我毫不知情下,我的名字被署在論文作者里面,意思就是讓我對論文負責任。對此我已提出抗議,有關人士也專門致歉。徐列明說,實驗本身漏洞很大,里面充滿了“推測”和“可能”。此外,科學實驗的一個準則是具有“可重復性”,不僅研究者本人得出實驗結論,這種結論也要經得起別的研究人員的重復性實驗。
請給學術研究留一點尊嚴
“了解此事的人都覺得豈有此理!”一提起這件事,慈眉善目的復旦大學醫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翟為溶清癯的臉龐上便掠過慍色。“洋相出到國外去了!”翟說,今年4月,她到澳洲探親,在墨爾本看到當地最大的中文免費報紙《新海潮》報上登有一則文章:××酒“喝出健康,喝出快樂”。
翟教授說,2000年底,貴陽醫學院教授程明亮教授通過我的一位研究生來讓我們對已經固定的4例人肝穿刺組織和17例鼠肝組織做病理學檢查。我們只是作為服務方,根據檢查所見出具病理檢驗報告,不參與他們的科研課題,不過問所取組織前后的病史或者實驗情況。他們也未提供任何相關的口頭或者文字資料。由于對整個課題不了解,我們在報告中僅僅描述病理形態,對他們的課題甚至連這種酒或者酒精二字均未提到,也未對檢驗結果作任何結論或論價。
然而,他們發表的論文中,文題中就突出了病理組織學研究,且把我的名字列在貴陽醫學院病理教研室人員的前面,明顯地提示我對該文的病理組織學負有主要責任。論文中提到人肝穿刺活檢23例,鼠肝組織140例,其數量遠遠超過我們所做的檢驗;文中也并未說明送給我們檢驗的組織是否屬于該論文所提到的病例或者實驗動物;文中所附圖片更不知其來由。
至于該文的結論“貴州某名酒可致脂肪肝但不引起明顯的肝纖維化及肝硬化”也與我們的病理檢驗結果不符。事實是我們的報告中指出所檢組織多數有重度肝脂肪變,鼠肝也多有不等程度的肝纖維化。報告中原先并未提到肝硬化,但程明亮教授再三要求我們寫明是否有肝硬化,我們才根據送檢組織所見補上“未見肝硬化改變”的字樣。但眾所周知,酒精性肝病的發展是有階段性的,其病變因人、因時而異,往往是酒精性肝脂肪變——酒精性肝炎——酒精性肝纖維化——酒精性肝硬化。我們的報告只是根據所送組織該時段的病理所見,如果據此推斷出“不引起”什么的結論,在邏輯上是講不通的。
“我不會同意‘飲酒不引起肝硬化’的結論,冠我的名字是利用我所在學校的名義以增加文章的信譽。我個人的名譽損失事小,但以此迷惑、誤導消費者是不能允許的。”
廣告宣傳要對產業發展負責
中國食品協會白酒專業委員會一位負責人認為,乙醇對肝臟的損害是一個常識性問題,一種白酒不管含有成份、多少度,其基本組織成份就是乙醇。如果說喝某種酒有益于保護肝臟,不僅涉及到是否對消費者負責的問題,更涉及到對整個白酒行業發展的潛在負面影響。
這位負責人認為,進行貴州某名酒對肝臟的影響研究無可厚非,作為一項學術研究是可以的,但如果在商業宣傳和競爭中,刻意提出喝酒有益于保肝護肝、有益于健康,這就值得推敲和商榷。主要的一個問題是,你得出這樣的結論,有沒有真正的科學依據,機理是什么,這些一定要給消費者說明白。如果無法用足夠的數據來支撐這一觀點,就籠統地在市場上炒作“健康概念”,就涉及到是不是會對消費者構成誤導的問題。如果大家一窩蜂都來炒作這種概念,這顯然是不嚴肅的,影響的是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不少專家提出,白酒行業炒作“健康概念”折射出有關職能部門監管職能缺位。如果進行喝酒可以“促進健康”或者“治病”的宣傳,一定要有相關部門的“國藥準字號”批文,才能進行相關的宣傳和銷售。
一段時間以來,我們的媒體中充斥了各種各樣的“惡俗廣告”,如一些廣告引導消費者“送禮要送某某商品”,一些廣告打出黃色“擦邊球”,宣傳不良的性文化,等等。這樣的廣告和炒作,從短時間來看,可能會引起一部分消費者的注意,激發他們的購買沖動,但從長遠來看,這些廣告和宣傳是一種不負責任的做法,最后反過來會影響企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吳亮 徐壽松)
《市場報》 (2004年09月17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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