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定高爾夫用地合同無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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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16日 14:28 北京現代商報 | |||||||||
商報訊 (記者 楊雪婷 通訊員范紅萍)作為土地管理者,村經濟合作社竟然將土地所有權、經營權等作為投入與公司合作開發高爾夫俱樂部,而該公司明知這種行為不合法仍簽訂了合同。昨天,市一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該合同無效,不僅駁回北京夏都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要求賠償的訴訟請求,夏都公司還需承擔5萬多元的訴訟費。 2001年9月25日,北京夏都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與北京市昌平中灘第二農場和中灘村
一中院經審理認為:土地管理屬國家強制管理,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轉讓必須經國家土地管理部門批準。中灘第二農場、中灘村經濟合作社只是本案合同所涉土地的經營者、管理者,其在未獲得國家土地管理部門批準的情況下,無權擅自將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作為投入與他人約定合作項目,故中灘第二農場、中灘村經濟合作社與夏都公司簽訂合作合同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認定為無效合同。據此法院做出上訴判決。J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