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無意做無用功 基金400億資金債轉股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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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15日 06:08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9月15日,仍舊沒有基金公司刊登關于召開修改基金契約的持有人大會的公告。由此,基金投資在債券上的約400億元資金改為投資股票的進程將無限期推遲。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運作辦法》的要求,如果基金需要召開持有人大會,必須提前三十天以上刊登公告。而三十天之后的10月15日,是中國證監會7月15日下發通知所給出的修改基金契約相關條款的最后截止日。雖然這則通知沒有對基金投資比例的契約修改給出最后
在中國證監會上述通知下發后不久,招商等幾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相繼公告了無需通過持有人大會進行修改的有關新契約。這些修改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原基金契約中有關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的約定,不符合《基金法》第七十一條至七十五條、《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至四十三條規定的內容;原基金契約中有關開放式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約定,不符合《基金運作管理》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內容。 據記者了解,大部分基金公司根本無意取消基金20%的債券投資比例限制。債轉股難以付諸實施的原因,主要有四點。一是取消20%債券投資比例限制后,基金就變成了高風險的投資品種,從而會失去部分對高風險厭惡的投資者;二是取消20%債券投資比例的限制,將打亂已有的基金管理團隊。不但需要對人員進行重新調整,而且容易造成管理團隊的結構失衡;三是基金持有人大會召開的難度很大。由于基金業從未召開過持有人大會,沒人知道具體怎么操作。即使先前有基金公司曾經產生過召開持有人大會的念頭,但因沒有前例可循而相繼放棄。而對于那些旗下具有封閉式基金的基金公司來說,更是不愿意輕易召開持有人大會,以免在封轉開問題上引火燒身;四是相關的法規還沒有完全下發。修改基金契約勢必要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正,而基金新合同的標準制定格式尚未公布。如果在此前修改契約,等到新合同的標準格式公布后,不可避免的還得按標準格式進行二次修訂,基金公司不愿做此無用功。 根據銀河證券首席基金分析師胡立峰的測算,在2004年6月30日之前成立的104只股票方向基金,所牽涉到的債轉股資金高達400億元。雖然其中有鵬華中國50等少數今年新成立的基金不需要召開持有人大會就可取消20%的債券投資比例限制,但由于中國證監會尚未公布如何處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中的限制條款,因此這些有限基金的債轉股實施進程目前也還綿延無期。(上海證券報 記者 陳建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