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表決制進議程 證監會新救市舉措將出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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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14日 08:30 北京現代商報 | ||||||||||
    繼“新股詢價”之后,中國證監會很可能推出的下一個政策“救市”舉措是“類別表決制”。記者昨天獲悉,目前中國證監會上市監管部正在負責制定有關類別股東大會表決機制指導意見的草案。曾經一度盛傳的“類別表決制”——一個將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分開投票的制度,一個對股市來說的絕對利好,在股市跌破1300點后,被證監會重新提上了議事日程。
    “類別表決制”消息首先出現于去年12月份,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長巴曙松在一次會上透露,由于上市公司惡意再融資引起的對流通股東利益保護的討論,已經使有關部門著手引入分類表決制度。在去年的招商銀行(資訊 行情 論壇)轉債發行風波中,盡管持有3億多流通股的數只基金顯示出團結的力量,但還是在數量更多的非流通股面前“寡不敵眾”。     重大決策須獲得50%流通股同意     據悉,討論稿(草案)中的特定事項基本鎖定于一些中小流通股股東與控股非流通股股東之間矛盾突出與集中的地方。如上市公司的再融資問題、上市公司變更募集資金用途、涉及流通股利益的重大資產重組歸入召開類別股東大會的決議之例。討論稿(草案)規定:網上投票的流通股(社會公眾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通過。     草案還規定:公司配股、增發、發行可轉債、境外上市等再融資的股份數量超過公司股份總數20%的,其提案還須獲得出席股東大會,包括網上投票的流通股(社會公眾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通過。換言之,只要兩次表決中有一個表決不同意,上述事項就得流產。如果真如此,這的確稱得上是一個空前的“利好”。     表決內容不會涉及太多     就現有的信息來看,證監會內部有一種意見認為,類別股東表決機制的內容不會涉及太多,而當初之所以擬采取類別表決制,是為了與全流通配套。分析人士認為,最終類別表決制是否將公司配股、增發、發行可轉債、境外上市等再融資納入其中,決定了證監會下一步間接“救市”成敗的關鍵。     分析人士表示,證監會很可能先在某些股票上進行試點。盡管“類別表決制”對上市公司來說,存在長遠利益與流通股短期利益間的矛盾,但是專家們普遍還是表示了贊賞。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劉俊海博士表示,公眾股東表決制度的建立,將使流通股股東對大股東形成一定的約束力,為流通股股東行使權力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這是現實而有效地保護流通股股東權益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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