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鷹股份(600232)第四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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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14日 06:2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司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浙江金鷹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于2004年9月12日在本公司第一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到董事9名,實到9名。公司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會議由傅國定董事長主持。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公司《關于出售公司原舟山塑機分公司現
為盤活資產,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公司擬將原浙江金鷹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塑機分公司的部分資產出售給浙江金鷹集團有限公司。 本次出售的資產是本公司原舟山塑機分公司位于定海青壘頭路9號的現有廠房(包括土地),交易價格以資產評估價值為依據。價款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公司董事會認為付款方有能力支付該款項,不存在支付風險。 根據浙江勤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浙勤評報字(2004)第101號對上述資產的評估,該資產帳面價值為13,088,050.78元,清查調整后帳面價值為13,088,050.78元,評估價值為15,249,618.00元,評估增值額2,161,567.22元,增值率16.52%。雙方確認本次資產出售的價格為1525萬元。 本次董事會在審議本項關聯交易時,關聯董事傅國定、傅品高先生回避表決,非關聯董事張建平、傅明康、邵燕芬、潘明忠及獨立董事戴大鳴、沈玉平、翟鴻曦參加表決并一致通過了該項交易,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同時,獨立董事對此關聯交易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該關聯交易價格客觀公充,交易條件公平合理,未發現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況。 特此公告。 浙江金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04年9月12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