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川國際(600852)關于控股子公司訴訟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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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14日 06:2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董事會及其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個別及連帶責任。 近日,本公司控股的河南四通電力設備有限公司(簡稱“河南四通”)收到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04)豫法民二終字第138號和139號民事判決書,就河南四通向該院提起上訴的許昌市城市信用社訴河南葛天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葛天集團”)4000萬元借款糾紛案(詳
1、維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以(2004)許民二初字第11、14號民事判決書第二項;即河南四通(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 2、變更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以(2004)許民二初字第11、14號民事判決書第一項為:葛天集團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10日內償還許昌市城市信用社借款本金4000萬元及利息1227萬元(利息已計算至2004年5月31日,之后利息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逾期貸款利率標準,計算至本判決限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逾期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3、一審案件受理費和訴訟保全費共計59萬元,由葛天集團和河南四通共同承擔;二審案件受理費30萬元,由河南四通承擔。 上述河南四通對河南葛天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擔保系該公司原負責人趙國珍違規提供的(詳見本公司刊登在2002年10月31日、2002年11月23日、2002年11月30日刊登在《上海證券報》的本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并提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中國四川國際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四年九月十四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