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部、商務部、鐵道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化肥生產用電實行優惠電價,鐵路運輸繼續實行優惠運價,免征鐵路建設基金,從2004年1月1日起恢復對尿素生產增值稅先征后返50%的優惠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化肥的產供銷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證化肥
生產用煤、電、油、天然氣等原材料、燃料的供應,努力增加化肥生產,要及時安排運力,加強運輸調度,確保化肥和化肥生產所需原材料的運輸。
通知還就規范化肥經營行為、整頓市場秩序等問題做出了一系列規定,要求各地認真開展化肥價格專項檢查,從嚴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并予以曝光;嚴厲打擊經營假冒偽劣化肥、摻雜使假、虛假化肥廣告等各種不正當競爭和坑農害農的行為;嚴禁地方封鎖,維護統一、規范、競爭、有序的化肥市場秩序;允許采取連鎖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經營化肥,促進化肥規模經營和集約經營,整合流通資源,降低費用,提高效率。
作 者:高露作者單位:經濟參考報文章來源:經濟參考報發布日期:2004-1-6星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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