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房改房售后物管可交街道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12日 10:24 南方都市報 | ||||||||||
房改房售后物管可交街道 從衛生安全等基本管理向綜合物管過渡,條件成熟時可成立業委會 本報訊 (記者嚴艷 通訊員曾躍宏)買了房改房發現沒有物業管理怎么辦?這個問題今后可由街道來解決。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近日在答復市政協有關提案時透露,市
房改房小區可用不同模式管理 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在答復中透露,最近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強街道工作的意見》,明確了“未實施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由街道負責組織推進物業管理”,該規定解決了房改房售后無人牽頭組織管理的問題。 對于物業管理的具體模式,答復指出,2003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不僅適用于商品房住宅小區,也適用于房改房小區。但是由于各類房改房小區實際情況和業主的經濟能力和消費能力不同,物業管理可根據小區的實際情況分類型、分層次實施。 答復表示,成熟小區可指導成立業主委員會,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按照市場雙向選擇方式選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條件一般的小區,可由區國土房管與街道辦事處根據居民業主的實際需要,有區別地指導他們從引入以環境衛生和安全防范為主的基本管理服務開始,在業主隨能力提高后,逐步向綜合物業管理過渡。 公房出售1/4回收款作維修基金 答復還透露,為保證房改房出售后一定期限內的維修養護,去年市房改辦印發了《關于單位住房資金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單位住房(主要是出售公房后的回收款)中的25%留作已售公有住房共用部分、設施維修基金,并對這部分基金的使用進行了詳細規定。 據悉,房改房售后公用部分或公用設施確實需要維修的,只要產權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均可在審批后動用單位住房維修基金進行維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