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50%的住房貸款月房產支出與收入比不影響廣東樓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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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10日 10:45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本報訊記者桂蔚報道:“借款人住房貸款的月房產支出與收入比應控制在50%以下,月所有債務支出與收入比應控制在55%以下。”中國銀監會日前公布并開始實施的《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風險管理指引》引起業內業外的關注,甚至有人以為,住房貸款的門檻又抬高了。 中國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住房金融業務部副總經理王龍芝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并
近幾年,房地產金融業務快速發展,房地產貸款已逐漸成為商業銀行信貸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工商銀行廣東分行為例,1999年開始每年都增長近100億。一旦市場逆轉,銀行不良資產將大量增加,因此對貸款質量和貸款要求必然提出更高的標準。 王龍芝認為,《指引》出臺應當也是基于此種考慮。這并非全新的政策,只是對之前政策的延續,只是對各商業銀行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而已。他建議,大家不要只把視線集中在這個“50%”上,《指引》重在立規,而非一刀切,因為各商業銀行都會根據《指引》的精神制定出相關具體操作細則,比如會考慮到各地發展及收入水平的不平衡性。其實在像香港等房地產發展成熟的地區早已有類似規定,如香港經管局要求借款人住房貸款的月房產支出與收入比不能超過50%,而月入6萬以上的該比率可適當調高至60%。 王龍芝表示,《指引》出臺之前銀監會有向各商業銀行征求內部意見,事實上,《指引》中有關規定已經與工商銀行廣東分行現行條例相去不遠,可以說是不謀而合。比如工商銀行廣東分行從2002年起,就要求借款人住房貸款的月房產支出與收入比不能超過60%,對一些優質客戶經過周密的資產評估后可適當調高,對一些還款能力較差的則調低到30%或40%。50%并不意味著不可變通 關于“50%”和“55%”這兩個數字,王芝龍表示這兩個數字并非意味著不可變通。比如借款人可以通過調整貸款年限來使自己符合這個標準。事實上,這對廣大購房者來說也并非沒有好處,它可以規范或者說完善購房者未來的財務安排。而對商業銀行來說,由于尚未有太明確的相關配套政策對個人收入申報進行規范,比如單位證明抬高了收入數字即使查出也不用承擔什么責任,最大的難處仍然在于對借款者個人收入的界定。對廣東房地產影響不大 王龍芝表示,廣東前幾年房地產有些過熱,但近期比較平穩,沒有出現杭州、上海等地的暴熱現象,所受影響并不會太大。而像溫州炒房團及一些類似投資性購房客會受到較大打擊,而這也正是《指引》所帶來的對市場的規范作用。(蕥 嬉/編制)(來源:金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