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對深本實B及相關董事予以公開譴責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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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10日 09:10 證券時報 | |||||||||
深圳本魯克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在2004年8月31日前披露2004年半年度報告,嚴重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下稱“上市規則”)4.1、6.7和《關于做好上市公司2004年半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的規定。 公司董事徐敏、劉振亮、羅文城、陳秀珍未能勤勉盡責,對上述違規事項負有主要責任,嚴重違反了《上市規則》2.2.2條的規定。
根據《上市規則》12.1、12.2條的規定,本所決定對深圳本魯克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徐敏、劉振亮、羅文城、陳秀珍予以公開譴責。 本所重申:上市公司及全體董事應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證券法規及《上市規則》的規定,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四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