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買斷式回購方案亮相 被選國債須符合三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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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9日 06:1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在昨天舉行的上證所ETF和國債買斷式回購大型市場巡回推介會上,上海證券交易所亮出了讓市場期待已久的買斷式回購方案。據悉,上證所目前已將這一方案和實施細則上報證監會,并完成了全部的技術準備工作。買斷式回購推出具體時間,將在獲得批準后,根據下期國債發行時間而定。 根據方案,買斷式回購參與者僅限于符合一定條件的機構投資者。推出后,先在大 宗交易系統試點,然后再擇機在競價撮合系統上進行。被選擇進行買斷式回購的國債品種要符合三個條件:一是新發行的基準國債,尚未計入回購標準券;二是發行總額在200億元以上;三是發行期限2年以上,剩余期限在6個月以上。買斷式回購的期限設置將在目前的封閉式回購的9個回購期限中選擇,最先推出的將是7天、28天和91天。上證所買斷式回購交易按一次成交、兩次清算原則進行,即只對到期購回價格進行申報競價,其競價方式、收盤價的確定等同現行債券現貨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上證所在買斷式回購方案中設計了履約金制度、不履約申報、賬戶交易、市場準入等四項制度,以強化對市場風險的控制。 上海證券報記者 秦宏 方案解讀與分析: 此前報道: 訪上證所副總經理劉嘯東: 相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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