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應該打破個體經營出租車的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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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9日 04:35 新京報 | |||||||||
昨日,新華社以《北京“的哥”被不公平規則逼成“拼命三郎”》為題,對北京出租車行業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和剖析。這些問題包括:“的哥”們認為出租車公司收的“份錢”太高,他們只有犧牲節假日、每天工作14個小時左右才能有一兩千元的收入,否則就要賠本:“的哥”們要交給公司數萬元的所謂“風險押金”才能有車開,而這些錢變成了出租車公司用來賺錢的資本金,司機們投入的錢卻沒有任何收益;此外,在出租車公司的管理中,“的哥”們的權利被漠視———公司除了要“份錢”外,對司機的健康等幾乎不聞不問。
幾年前,已有媒體對北京市出租車行業的狀況進行過披露,那時人們曾經用“觸目驚心”來形容,也的確引來有關部門在管理政策上的“小修小補”。如今,數年已過,新華社的上述報道說明,“小修小補”之后,過去出租車行業患上的疾病,至今仍然沒有治愈的跡象。 我們認同新華社記者分析找到的“病因”:“的哥”被逼成“拼命三郎”乃是因為“不公平的規則”。其實,在北京市出租車行業的初期,公司和司機“井水不犯河水”,司機的收入也相當可觀。1996年,北京市開始控制出租車總量,所有由司機出資購買的出租車,一律由公司收回。這樣,原來由司機出資購買并擁有實際產權的出租車全部變成了出租公司的財產。也就是說,出租車公司從政府那里得到了壟斷的營運資格,阻斷了個人從事出租的道路,兩個本來地位平等的市場主體因為政府部門的作用而變得一強一弱———代行政府部門部分職權的出租公司成為了強勢,處于弱勢的“的哥”只能受制于人———所有的問題皆由這個“不公平的規則”引起。 管理部門或許認為,全北京有出租車數萬輛,他們要管理這些車輛,是很麻煩的事情。可是,全北京有多少個體商店?他們沒有被強制要求加入所謂的公司,不也運行得很好嗎?管理方便永遠不是讓渡職責和權力的理由。實際上,在信息發達的當今,只要每輛車一張磁卡,納稅、交費、交罰款等即可全部管理到位。過去由公司代管的事項可以通過司機的自覺和政府部門的事后監督來實現。 市場經濟要求有公平的規則,要求法人和自然人在市場競爭中保持平等的起跑線。所以,我們也不同意立即取消出租車公司,但目前這些公司應根據《公司法》進行改造,依法劃清產權,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剝除某些行政權力,按市場規則辦事,“的哥”已交納的份錢、風險抵押金等在自愿的基礎上折抵股金,實行股份制改造,并組建科學的現代企業治理結構。同時,應當取消不準個體經營出租車的規定,讓出租車公司和個體車輛公平競爭,鼓勵和扶持個體出租車組建行業協會,在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引導下自己管理自己。 現在談到壟斷的副作用,人們關注的多是經濟層面。而從北京市出租車司機被逼成“拼命三郎”的遭遇不難看出,不公平的規則最終造成的是對人的傷害。“的哥”常年疲于奔命,由于工作時間太長,許多人患上了不同程度的腰肌勞損、脊椎病、胃病等;而作為消費者的乘客,也要品嘗這個不公平的規則所結下的苦果———出租車價格難以降低,滿腹怨言的“的哥”自然很難有上乘的服務等。 充分的市場競爭歸根結底是和“人”的權益聯系在一起的。出租車市場的正規化,將使一個龐大群體的權益得到保障。而面對出租車行業的“頑癥”,細枝末節的修修補補難以徹底奏效,需要一個根本的改革。而這,正是檢驗政府的智慧、勇氣、耐心和理念的時候。 本報評論員艾君相關報道見A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