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鈦股份(600456)關于訴訟事項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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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8日 06:25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我公司于2003年9月委托健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國債投資管理,金額為6000萬元,期限為一年。2004年9月在合同到期后,健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約定返還本公司委托其進行國債投資管理的本金6000萬元及其收益。為保障本公司及其全體股東的權益
一、案件的基本情況 (一)訴訟各方當事人: 原告寶雞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清熊,住所地在寶雞市鈦城路1號。 第一被告健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曉援,住所地在陜西省西安市高新一路志誠大廈16層。 第二被告陜西健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向春,住所地在陜西省寶雞市火炬路寶橋科貿大廈。 (二)訴訟原因: 我公司于2003年8月與健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委托國債投資管理合同》,合同約定本公司將人民幣6000萬元委托健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國債投資管理,投資期限為1年。陜西健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與我公司及健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委托國債投資管理保證合同》,就我公司的資產安全向我公司提供連帶保證。按前述合同約定,本公司將委托資金交付給健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國債投資管理。合同履行期間及屆滿前后,雖經公司多次與健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協商、催要,但健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約定返還本公司委托其進行國債投資管理的本金6000萬元及其收益,并將上述資金購買的國債全部進行了回購操作,并違規將回購資金全部挪為它用,其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本公司的財產所有權。為保障本公司及其全體股東的權益,公司向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 二、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健橋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立即歸還我公司委托其投資管理的資產6000萬元,并承擔我公司利息損失30萬元; 2、請求判令被告陜西健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對上述請求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全部承擔。 三、案件目前進展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已對健橋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陜西健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的有關資產進行了凍結、查封。 本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對該訴訟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備查文件 1、《民事起訴狀》 2、《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 特此公告。 寶雞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 O O四年九月八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