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證券公司結算備付金賬戶進行分戶管理的通知》要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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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8日 03:00 新聞晨報 | |||||||||
○證券公司應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分別設立自營結算備付金賬戶和客戶結算備付金賬戶,分別用于自營業務結算和代理業務結算。 ○證券公司應將其上海、深圳兩個交易所的現有席位分別指定為自營業務席位或非自營業務席位,向結算公司報送席位指定情況和自營業務使用的賬戶,同時抄送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監會機構部。
○證券公司應將其自營債券現貨和回購業務與客戶債券現貨和回購業務分別安排在自營、客戶兩個主席位上分別進行結算。 ○席位和備付金賬戶分設完成后,證券公司的各類業務均需按自營和客戶兩類進行嚴格區分,按相應的席位和備付金賬戶分別進行交易和結算。 ○實行自營、客戶分戶結算之后,證券公司對全部交易承擔最終交收責任。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證券公司自營業務發生資金交收違約,結算公司有權扣留其自營席位上的證券,但不得扣押客戶的證券和備付金。 ○對于客戶資金交收違約,結算公司可先從該證券公司的自營備付金賬戶扣款以完成交收。無論是自營還是客戶嚴重持續交收違約的證券公司,結算公司可與交易所協商限制或停止其自營席位交易。 ○證券公司應將傭金的收取比例向結算公司報備。對于傭金、利差及其他需要從客戶結算備付金向自營結算備付金劃轉的結算調整,證券公司均需向結算公司提出申請,經結算公司審查通過后方可完成;對于違反“三號令”及其通知規定的劃轉,結算公司應當拒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