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擬規定今后制售有害食品將被判處至少3年以上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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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7日 14:30 商務部網站 | |||||||||
韓國保健福利部6日稱,今后,故意制售有害食品將被判至少3年以上徒刑,過失犯將被判1年以上徒刑。另外,因制售有害食品被判刑后,5年內將被禁止在《食品衛生法》所管轄的領域從事經營活動,韓擬就上述內容對《食品衛生法修改案》進行了立法預告。根據該修改案,將實行“食品召回制”,沒收有害食品銷售額的10%,并強制沒收全部有害食品。如果不遵守上述法律,將判處有關經營者5年以下徒刑或5千萬韓元以下罰款。修改案還規定,把舉報有害食品制造商的最高獎金從原來30萬韓元上調至1千萬韓元。另外,如果從制造商處
(信息來源:駐韓國經商參處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