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業(600210)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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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7日 05:55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上海紫江企業(資訊 行情 論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4年9月6日在上海市莘莊工業區申富路618號公司會議室召開。17名股東和股東代理人出席了會議,代表股份619,308,978股,占公司總股本1,026,240,113股的60.35%。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大會決議有效。 大會按會議議程審議并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公司2004年中期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的預案 公司2004年中期不進行利潤分配,進行公積金轉增股本。 截止2004年6月30日,公司累計資本公積金1,202,602,440.71元,以2004年6月30日的總股本1,026,240,113股為基數,按每10股轉增4股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本次轉增完成后,公司資本公積金余額為792,106,395.51元。 上述事項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授權董事會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同意619,308,978股,反對0股,棄權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的100%; 二、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條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公司經營范圍為:生產銷售 PET瓶及瓶坯等容器包裝、各種瓶蓋、標簽、涂裝材料和其他新型包裝材料;銷售自產產品,從事實業投資等(具體項目另行報批)。”修改為“第十三條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公司經營范圍為:生產銷售PE T瓶及瓶坯等容器包裝、各種瓶蓋、標簽、涂裝材料和其他新型包裝材料;銷售自產產品。(涉及許可經營的憑許可證經營)。” 上述事項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授權董事會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同意619,308,978股,反對0股,棄權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的100%`;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聘請國浩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李辰律師現場見證,并由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大會的召集、召開以及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和大會的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6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