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滬租房人均不得低于10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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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7日 05:08 新京報 | |||||||||
據《新聞晨報》報道從10月1日起,《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實施辦法》將正式施行。該辦法規定,租房的人均建筑面積不得低于10平方米,或人均使用面積不低于7平方米;其中向單位出租用作集體宿舍的,承租人的人均建筑面積不得低于6平方米,或人均使用面積不低于4平方米。 據悉,目前上海居住半年以上的外來人口已經達到400萬左右,其中租房者高達八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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