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保留的省級以下開發區要從嚴審核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6日 14:21 北京現代商報 | |||||||||
據新華社電今后,擬保留的省級以下開發區,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開發區占用耕地必須依法履行“占一補一”的義務;開發區建設征用農村集體土地必須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征地補償費;開發區新增建設用地必須依法繳納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凡沒有達到上述四項要求的,一律不予審核通過。 國土資源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進一步加強省級以下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果斷決策和正確領導下,以開發區清理整頓為重點的全國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目前,治理整頓工作已進入關鍵階段。截至2004年7月,全國共清理出各類開發區6866個,規劃用地面積3.86萬平方公里。對各類違規設立的開發區加大清理整改力度。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已撤銷各類開發區4813個,占開發區總數的70.1%;核減開發區規劃用地面積2.49萬平方公里,占原有規劃面積的64.5%。亂設開發區和擴大規模的審批已成為不可碰的高壓線。國土資源部的通知說,最近,國務院領導明確指出,對省級以下開發區應從嚴進行審核。 為落實國務院指示精神,國土資源部明確要求,上報擬保留的省級以下開發區除應提供有關圖件、資料外,還應提供上述四項要求落實情況的說明。說明材料應當包括調整開發區規劃,使其符合兩個規劃的情況;檢查開發區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工作情況;核查開發區征地補償費清欠情況以及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繳納情況。說明材料須由開發區所在地的地(市)級政府出具并經省級人民政府確認后報送國土資源部。國土資源部將會同發展改革委、建設部、商務部結合開發區審核工作實地抽查省級以下開發區落實上述四項要求的情況。(謝登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