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臨時干預主產省電煤價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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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3日 10:01 南方都市報 | |||||||||||
新華社消息 近日,國家發改委為穩定電煤價格,保證電力迎峰度夏工作順利進行,下發了對部分地區電煤價格實行臨時性干預措施的通知。通知要求,對河南、安徽、山東、山西、陜西5個主產省電煤銷售實行以今年5月底電煤實際結算車板價為基礎,在不超過±8%的幅度內,由煤炭企業和電力企業協商確定價格的政策。煤電雙方今年6月份已協商確定的電煤價格仍可繼續執行。在本通知下發之前煤電雙方已進行的煤炭實物交易,按原協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煤炭、電力企業要以大局為重,不得因為價格協商不一致而停止供煤或停止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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