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商業銀行要建立房貸風險管理及內控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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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3日 08:57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網9月3日電 據中國銀監會官方網站消息,《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風險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經銀監會第21次主席會議討論通過,現已公布實施。日前,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指引》著重規范商業銀行如何有效管控房地產貸款,包括管控開發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風險的手段和方法,提供和介紹最佳做法,旨在引導商業銀行確立全面的風險管理程序以有效識別、衡量、監測和控制所面臨的房地產貸款風險。
這名負責人指出,近幾年,房地產金融業務快速發展,對改善居民居住條件、推動居民住房投資、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增長做出了重要貢獻。從1998年到2002年商業銀行房地產開發貸款余額年均增長25.3%;從1997年到2002年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年均增長113%。從2003年到2004年上半年,商業銀行房地產開發貸款余額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仍然保持了較快的增長勢頭。 但由于當前房地產開發商主要依賴銀行機構貸款,一旦市場逆轉,銀行機構的不良資產將大量增長。從目前的情況看,國內商業銀行識別、衡量、監測和控制房地產貸款風險(包括房地產開發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的手段和能力明顯不足。 為引導商業銀行有效識別、衡量、監測和控制房地產貸款風險,我們于2003年8月著手起草了《指引》,并就初稿小范圍征求了相關專業咨詢機構和商業銀行的意見,修改后,又廣泛聽取在房地產貸款方面有代表性地區的銀監局以及各類商業銀行、部分房地產公司以及香港地區房地產貸款風險管控方面做法較突出的某些銀行機構的意見。 該負責人還稱,《指引》根據土地儲備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個人住房貸款的不同特點分別規定了風險管理措施,要求商業銀行建立房地產貸款的風險政策及其不同類型貸款的操作審核標準,明確不同類型貸款的審批標準、操作程序、風險控制、貸后管理以及中介機構的選擇;要求商業銀行辦理房地產業務時要對房地產貸款市場風險、法律風險、操作風險等予以關注,建立相應的風險管理及內控制度;同時,要求商業銀行根據房地產貸款的專業化分工,按照申請的受理、審核、審批、貸后管理等環節分別制定各自的標準和規范,明確相應的權責和考核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