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區政府”破解天通苑之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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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2日 10:07 新京報 | |||||||||
8月31日的《新京報》對天通苑社區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表明天通苑因為存在交通、教育、醫療、治安、基礎設施、行政管理等六大問題,11萬余居民“受困”天通苑。 天通苑居民陷入了進退維谷的境地。一方面,他們為此付出畢生的積蓄,很難選擇退出;另一方面,一旦入住,卻要為此付出巨額的附加成本。自然,維護權利成為他們惟一理性的選擇。
能否解決天通苑的困境,直接關系到北京未來城市規劃和城市建設。而我們要真正解決“天通苑問題”,避免類似現象發生,就需要反思現象產生的根本原因。 筆者認為,天通苑現象產生的根本原因是公共領域缺乏自主權情況下,遵循市場邏輯的結果。天通苑的開發商作為企業,這必然決定了他們只會追求私人利益,不會追求公共利益;只會關注利益較多的硬環境建設,而不會關注利益較少的軟環境建設;只會注重小區建設,而不會注重小區的維護。 這也無可厚非,開發商只需要將房子建設好,符合質量標準,就結束了他們的歷史使命。房子的建設是一種私人產品,可以遵循市場邏輯;小區的建設卻是一種公共產品,應該遵循公共邏輯。從房子建設結束時起,開發商應該退出舞臺,市場邏輯應該止于公共空間。不過,開發商并沒有結束他們的“權利”,他們依然要為小區建設作出自己的貢獻。于是作為開發商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進入小區維護和建設,很顯然,物業公司依然堅持市場邏輯。 當然,在小區范圍較小,業主存在較大的話語權、選擇權和退出權的情況,遵循市場邏輯的物業公司也能夠提供良好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而在小區的業主缺乏話語權和退出權的情況下,物業公司提供的公共物品,要么供給不足,要么供給質量低。此外,物業公司并不能夠解決更大層次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問題,如周邊環境和治安問題等,這就需要更大層次的政府來解決。 天通苑是一個較大的小區,作為小范圍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提供者的物業管理公司,在內部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的供給方面,存在供給不足和供給質量低下等問題;在其外部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的供給方面,存在能力不足和有意回避等問題。 這樣看來,在小區的管理上,是遵循市場邏輯,自主治理邏輯,還是政府邏輯,既與小區本身的規模存在關聯,與小區存在的歷史有關,也與小區周邊環境存在關聯。此前,我們小區的管理都是遵循政府邏輯,由政府直接管理。現在政府進行職能轉變,讓小區自我管理,不過,由于開發商較為集中,使得小區管理一般由指定物業公司來進行管理,遵循市場邏輯,還沒有真正實現社區自治。 事實上,在小區的管理上,應該是多種模式競爭選擇的結果,不是非此即彼的選擇。對于一些小區規模較小,同質性較高,居民素質較高,周邊環境較好,可以選擇自主自治邏輯或者市場邏輯;而對于一些小區規模較大,異質性較高,周邊環境較差,可以選擇政府邏輯。 對于小區的治理,并沒有單一的治理模式,更不存在惟一均衡。在筆者看來,根據天通苑的規模及其周邊環境,要破解天通苑困境,從根本上來說,要建立屬于天通苑社區擁有的政府,即建立社區政府,對天通苑實行屬地化管理,代替此前天通苑社區的物業管理模式。社區政府既可以解決內部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供給質量不高和搭便車等問題,也可以解決外部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供給能力不足等問題。 李文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