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瓊花修改募集資金管理制度提案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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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2日 06:1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江蘇瓊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已經公司二屆三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并將提交2004年9月18日召開的2004年第1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批準。鑒于日前深圳證券交易所頒布的《中小企業板塊保薦工作指引》第十條提及有關募集資金使用及管理規定,為
增加 “第七章保薦人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 第三十一條公司一次從募集資金專用帳戶中支取的金額達到人民幣500萬元以上的,應當知會保薦代表人,提供相關單據。 第三十二條公司累計從募集資金專用帳戶中支取的金額達到募集資金總額的15%或15%的整數倍數的,應當知會保薦代表人。 第三十三條公司董事會授權保薦代表人可以隨時到開設募集資金專戶的商業銀行查詢募集資金專用帳戶資料,公司董事會秘書應積極配合此項工作。 第三十四條保薦代表人每季度對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至少進行現場調查一次,調查內容包括: 1.募集資金使用與招股說明書中載明的使用用途是否一致; 2.募集資金使用如有變更,變更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齊備; 3.募集資金的管理是否安全。” 修改后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提案內容詳見 w w w. c n i n f o. c o m. c n。 特此公告。 二○○四年九月一日上海證券報 中小企業板塊保薦工作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