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貿組織最終作出允許巴西等受損害國家可以對美國實施貿易報復的決定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2日 05:49 商務部網站 | |||||||||
《圣保羅州報》報道:世貿組織8月31日裁定,美國的反傾銷法違反世貿規則,并允許提出申訴的歐盟、巴西和其他6個國家(墨西哥、智利、加拿大、日本、韓國、印度)對美國采取總額約1.5億美元的貿易報復措施。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專家組早在2003年11月10日就對美國政府2002年3月實施的鋼鐵產品等反傾銷和保障措施作出違反WTO規則的初裁,并應在2003年12月1日作出最后裁決,并在裁決后的5天內,即12月6日裁決自動生效。但美國表示,對申訴國家提出的報復金額不能接受,要求上訴機構重新審定,終裁應在今年6月份作出,
世貿組織確定,受損失國家可以實施貿易報復的比例為設案總值的72%。巴西約為1000萬美元,受傷害的主要是鋼鐵產品,被核準的報復總額約720萬美元。美國貿易談判代表發言人表示,美國政府將和議會共同研究以何種方式履行世貿組織的裁決,以避免可能發生的對美貿易報復。截至到目前,巴西尚未決定是否對美國進行報復。 (信息來源:駐巴西經商參處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