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智(600503)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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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2日 05:23 證券時報 | ||||||||||
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于2004年9月1日在公司北京軟件測評中心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參加董事9人,實際參加為7人,董事龍勝喜先生授權委托董事張念民先生代為出席會議并行使表決權,獨立董事舒強興先生授權委托獨立董事沈士團先生代為出席會議并行使表決權,監事謝誠先生列席了會議。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李曙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所作決議合法有效。經與會董事的認真研究討論,通過如下決議:
一、審議批準《總經理工作細則》,確定如下授權:對單筆合同余額(合同額減去已收回款項)不超過3000萬元人民幣的已簽項目合同的清理,總經理有權處置,并報董事會備案。總經理有權簽訂單筆合同金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內的新的業務合同,并報董事會備案。對單筆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累計不超過固定資產凈值30%的固定資產清理項目總經理有權處置,并報董事會備案。出席會議的董事中同意9人、棄權0人、反對0人。 二、審議批準《關于公司人事調整的議案》,同意李曙先生辭去公司董事長職務的請求,選舉張念民先生為公司董事長,并同意張念民先生辭去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職務的請求。決定任命席鷹先生為公司董事會證券事務代表。出席會議的董事中同意9人、棄權0人、反對0人。 三、審議批準《關于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報酬的議案》,與該議案有關的董事龍勝喜先生回避本次表決,其他出席會議董事中同意8人、棄權0人、反對0人,其中4名獨立董事均同意上述議案,并發表了獨立董事意見(詳見本公告“四、獨立董事的意見”)。 四、獨立董事的意見 本次董事會審議的《關于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報酬的議案》,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該議案確定了高層管理人員報酬與公司經營目標完成情況掛鉤的原則,并確定具體計算方式,符合公司目前的經營狀況和特點。通過上述議案,有利于建立合理有效的薪酬體系和績效考核與激勵機制,吸引人才,穩定經營管理隊伍,同意上述議案。 特此公告。 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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