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試行詢價制度 中小投資者獲得更多保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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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1日 11:16 證券時報 | ||||||||||
    中國證監會日前發布公告,就IPO試行詢價制度向市場公開征求意見。該征求意見稿規定,應通過向機構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那么,基金作為我國證券市場上日益壯大的機構投資者,對此有何看法?記者就此采訪了博時公司的裕華基金經理施斌。     施斌表示,總的來說,股票試行詢價制度,對市場的影響是正面的
    施斌認為,新的詢價機制對中小投資者尤其有利。以前,機構投資者定價能力更強。在新股申購的時候,機構投資者如果認為市場對新股估值偏高,他們在上市后會首先拋售。而個人投資者的定價能力較差,對時機的把握也較差。現在,新股發行價按照機構投資者對價值的判斷來定價,個人投資者按同樣的價格申購。個人投資者就可以利用機構投資者的專業能力,享受跟機構投資者同樣的價格申購新股。我們認為,任何給予流通股東更多話語權和更多保護的措施, 對市場都是有利的。另外, 新的詢價機制使我們的資本市場與國際成熟的資本市場更進一步接軌。     股票試行詢價制度對機構有何影響呢?施斌認為,在新的詢價機制下, 機構對定價的影響力更大,這種影響是正面的。同時對機構的估值能力有了新的要求。由于新股上市的歷史較短,從而增加了對新股估值的難度。但是作為機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進行判斷是其基本責任。另外,對于全額繳款這一方式,施斌認為,以前是付定金的形式,而現在采用新的制度,將使資金成本相應有所增加。     對于“詢價對象申購到的股票必須鎖定3個月”這一規定,施斌認為,對價值投資者而言,注重的是公司長期增長的能力。對機構投資者而言,3個月的鎖定期會使其在申購的時候更加謹慎。     施斌最后表示,新的詢價機制進一步體現了對市場和投資者的尊重。股票詢價制度在成熟市場已執行了相當長的時間,隨著國內資本市場的成熟度不斷提高,我們與國外成熟市場的做法應該進一步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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